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紫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和本人的辞呈,紫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罗云忠、田鑫、蒋学军、王晓鹏、杨健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下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