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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紫阳县招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紫阳县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单项奖考核评选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0-12-01 08:25作者:紫考办发〔2020〕20 号来源:紫阳县招商服务中心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紫各单位:

现将《紫阳县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单项奖考核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紫阳县招商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日


紫阳县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单项奖考核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形成全力以赴大招商、招大商的良好态势,助力紫阳高质量发展,依据《紫阳县 2020 年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紫办字〔2020〕85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选范围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紫各单位。

二、评选招商项目认定

(一)招商项目认定条件

1.凡是引进投入到当地发展农业(包括特色种植、养殖等)、工业、商贸流通业、教育卫生业、文化旅游业、健康养老业、现代服务业等,且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解决贫困群众就业20人以上的民间投资项目并在发改部门取得核准和备案的项目,均纳入招商引资项目予以考核评选。

2.各单位引进的招商项目,其项目业主须在紫阳注册项目运营主体并在紫阳办理纳税登记。

(二)不予认定的招商项目

1.凡县内企业搬迁或已投产企业变更营业执照的项目;工商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项目;

2.财政资金投资项目;

3.矿产开采类项目;

4.房地产开发类项目;

5.PPP 项目;

6.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不予认定的项目等均不认定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项目。

评选招商项目须提供招商合同、项目备案、运营主体企业登记证照、开工建设有关印证资料等,已签约但未落地开工建设的新招商项目不纳入。

三、考核评选计分办法

1.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总分为 5 分,引进的内资项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达 500 万元人民币计 1 分,每增加 500 万元人民币,加0.2 分;引进的外资项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达到 100 万美金的计1 分,每增加 50 万美金,加 0.2 分。以投资主体提供的支出票据和现场核查情况为准。

2.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引进一个招商项目的,由牵头单位根据各单位在项目引进中的工作情况予以认定。

3.引资项目当年投资未完成的次年续建继续计分,项目续建加分主要是援建部门和镇,经与牵头引资援建单位协商可共享奖励加分。一个新建项目最多只能享受三个年度的招商引资加分。

四、评选考核方法

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单项奖评选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考核办和县招商服务中心联合组织实施。

1.自查申报。各镇各部门对照《紫阳县 2020 年招商引资工作单项奖考核评选办法》,对标开展自查申报工作,同步完善相关印证资料,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将招商引资工作单项奖评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分别报送县考核办、县招商服务中心。

2.考核评选。县考核办和县招商服务中心于 2020 年 12 月下旬,抽调干部组成专项考核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三对照”,即:复印件与原件对照、资料与实物对照、申报数与实际投资对照相结合。据实核算考核得分,提出初步考核评选结果,送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公示后按程序送县委、县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