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因灾倒损住房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4687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1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08月12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切实做好因灾倒损住房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
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遭受多次强降雨,发生山洪、滑坡等灾害,造成基础设施损毁、农作物受损和房屋倒损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损失。为切实做好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核查应享受国家政策支持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因灾倒损住房认定工作
各相关镇要对2021年以来因灾造成住房倒损的户主姓名、房屋间数、家庭人数、家庭类别、受损情况和全部拥有住房情况等进行逐户核查,并收集2张以上照片(房屋倒损现场照片及全景)。对倒塌损坏住房进行科学甄别,分清倒塌、严重损坏、一般损坏住房情况。
认定依据。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相关规定,倒塌房屋指本行政区域内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进行重建的房屋。严重损坏房屋指本行政区域内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无维修价值的房屋。一般受损房屋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
二、认真准确核定需政策支持对象
7月20日至23日和8月10日至11日,县应急局、县住建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县2021年以来因灾倒损房屋进行了抽检查,对抽检情况进行了汇总研判,拟定出了16户因灾倒损房屋群众可享受国家政策支持。各有关镇要对本辖内2021年以来因灾倒损房屋的所有群众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重点突出县应急局、县住建局联合检查组拟定的16户可享受国家政策支持因灾倒损房屋群众,认真准确核定需政策支持对象,经现场查看受灾群众倒损住房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因灾倒损住房户需政策支持台帐。因灾倒损住房政策支持对象原则上应是2021年当年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上报属于住房因灾倒塌或损坏,经调查核实并按程序审核确需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常住居民。对倒损房屋已在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唯一现居住房屋,遵循受灾群众自主恢复重建意愿,按照“一户一宅”的刚性要求,积极动员受灾群众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倒塌住房、严重损坏住房和一般损坏住房不作重复统计,不得多报、虚报和瞒报。受灾群众若自愿放弃恢复重建的,应完善好自动放弃恢复重建承诺书。
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的情形: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等倒损的;已建新房或另购住房,旧房未按政策拆除的,因灾倒损原旧房屋的;有两处以上安全住房,其中一处住房倒损的;长期无人居住的住房因灾倒损的;受灾群众有安全住房保障、主动放弃或暂缓恢复重建的;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强化政策支持和资源统筹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生产自救”的原则,充分发挥镇村主体作用和县级部门职责作用,鼓励受灾群众自力更生,通过分类引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及早完成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任务。各镇要采取多种渠道,切实有效解决因灾倒损住房群众的安置工作。可优先把因灾倒塌住房群众或经有关部门及第三方机构鉴定为C、D级危房的因灾受损群众,纳入危修加固、选址重建对象。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分类申报国家政策支持。
各镇要在2021年8月20日前,将《因灾倒损住房需政策支持对象台账》分别报送县应急局、县住建局。
紫阳县应急管理局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