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1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4369 | 公开目录: | 政务督查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督查通报2021年第十九期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09月07日 |
内容概述 | 2021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
2021年8月30日,县政府督查室对2021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定《关于推进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一)原则同意《关于推进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县人社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2021年8月6日以紫政发〔2021〕13号文件印发实施。
(二)由县人社局负责,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参与,严格新社区工厂准入和退出认定标准,认真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促推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以《紫阳县培育和发展新社区工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兑现2020年新社区工厂奖补资金的通知》(紫社厂办发〔2021〕10 号)文件落实,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优秀、带动效果良好的新社区工厂予以表彰奖励。
(三)县人社局负责,按照《紫阳县新社区工厂发展领导小组关于明确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和新社区工厂发展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调整和充实新社区工厂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精神,兑现 2020 年度新社区工厂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兑付2020年度新社区工厂奖补资金480万元。
二、审定《关于加快民宿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四)原则同意《关于加快现代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县文旅广电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8月25日以紫政办发〔2021〕77号印发实施。
(五)同意成立紫阳县现代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文旅广电局负责拟文并按程序送审印发。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正在起草领导小组文件。
(六)由县文旅广电局负责,研究制定《现代民宿业管理办法》《考核细则》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引导监管。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正在研究制定《现代民宿业管理办法》《考核细则》等配套政策措施。
三、审定《紫阳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七)原则同意《紫阳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县经贸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印发施行。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已修改完善并报县政府审定。
(八)同意将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原则上每年预算安排 1000 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将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传达全省土地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问题。
(九)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关镇新桃村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土地出让相关程序,依法完善用地手续。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土地出让相关程序,正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挂牌出让,待挂牌结束后依法完善用地手续。
五、传达全省推进“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现场会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十)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我县推进“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已起草制定了《紫阳县推进“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讨论稿)》,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
(十一)由县农业农村局商县乡村振兴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暨“三变”改革包抓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已拟定《关于围绕乡村振兴示范村推进“三变”改革发展集体经济包抓工作方案》,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
(十二)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筹备适时召开全县推进“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现场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县农业农村局已经同各镇充分对接,确定了现场观摩点、观摩内容和观摩路线以及后勤保障等事宜。
六、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十三)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按照中、省、市关于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制定《紫阳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涉及相关机构设置,按程序报请县委研究。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已拟定《紫阳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待市级方案印发后,参照市级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按程序送审。
七、传达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听取紫阳县 2021 年上半年应急管理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十四)由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针对汛期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加大对道路水上交通、城市燃气、特种设备、建设施工、危化物品、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生产、学生防溺水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行业、系统、辖区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盛会、庆华诞”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 2021 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各行业部门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90家次,排查安全隐患373处,整改完成315处,整改完成率84.45%,责令停产整顿企业4家,实行经济处罚8.255万元。
(十五)由安委办牵头,建立常态化暗访督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已拟定《安全生产常态化暗访督查机制》,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十六)由县消安委办牵头,各镇、县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好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疏散通道等问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各镇、县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联合职能部门对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做到常态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共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50个,发展消防志愿者2300余人,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已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共开展监督检查506家、次,发现火灾隐患524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5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6份,行政许可2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8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25份,“三停”10家(次),罚款102316.00元。
(十七)由县交安委办牵头,交通局、公路段等涉关单位负责,全面加强“两客一危”、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重点车辆、客货船只安全管理,加强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水域及旅游线路的交通管控,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道路(水上)运输企业、客运站点、水运码头等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汛期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隐患治理。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公路段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联合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对全县“两客一危”、工程运输车、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重点隐患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隐患进行了排查,共排查重点隐患驾驶人119人、车辆95辆,目前正在逐步进行隐患“清零”。二是对全县6家客运企业、1处客运站、三家驾校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共发现隐患2处,并整改到位。三是对重点道路、景区道路巡查管控,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707起。四是对水上交通运输开展专项检查6次,截至目前,共处理违规行为2起,没收私设小马扎5把。
(十八)由县防汛办牵头,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雨情水情信息,科学研判决策,指导各镇有序防范,确保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对全县各类雨水情监测预警设施、仪器设备、通信线路、应急供电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视频会商等系统运行进行了维护,并建立保障机制,落实管护责任人。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各类预警信息17933条。
(十九)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加快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健全完善群防群策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5处已完成主体工程,未开工项目3个(蒿坪街道社区滑坡治理工程造价已送审;双桥茶园堡滑坡治理和高桥小单家滑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通过市局评审)。二是已完善更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工作,现有在册隐患点466处,全部实时更新监测员、责任人,116处重点地质灾害点安装自动化监测设备478套,隐患点撤离避险演练1340场,群测群防与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
(二十)由县住建局牵头,持续加大建设领域安全监管,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大扫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领域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检查12次,填写现场检查表21份,专项检查表12份,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9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八、传达学习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现场推进会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二十一)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根据省市工作要求,7 月中旬前完善县级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业务培训会。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一是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紫农工办发〔2021〕10 号印发实施。二是已制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业务培训方案,正在按程序送审。
(二十二)同意引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由县乡村振兴局确定 2 个村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县推广使用。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引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确定在麻柳镇进行试点。
(二十三)同意设立全县低收入群众防贫保险基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由县乡村振兴局按程序投保。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设立全县低收入群众防贫保险基金,并与太平洋保险、中华财险公司达成初步协议。
(二十四)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机构建议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下发《关于调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成立各镇乡村振兴工作团的通知》《关于调整选派重点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完善,建立了“一办十专班”工作架构,成立了17个镇乡村振兴工作团,向133个脱贫村、1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36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选派了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落实中省市县161个单位帮扶157个村(社区)。
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事项24项,截至目前,已办结14项,正在办理10项。从督查情况看,第1、2、3、4、8、14、16、17、18、19、20、22、23、24项能够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在抓落实方面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目前,由县文广旅游局责的第5项/第6项,县经贸局负责的第7项,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的第9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的第10项/第11项/第12项,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的第11项/第21项,县教体科技局负责的第13项,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的第15项等11项工作任务仍在办理中,请正在办理的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快落实专人负责,再添措施,全力推进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直至办结销号,确保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