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陕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紫阳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进行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紫阳县红椿镇盘龙兽药经营部符合开办个体兽药经营条件,拟对其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9月6日-9月14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0915-4411365
通讯地址: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725300
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6日
拟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名单
序号
企业
名称
注册(经营)地址
仓库
地址
经营
范围
企业
负责人
备注
1
紫阳县红椿镇盘龙兽药经营部
紫阳县红椿镇街道
紫阳县红椿镇街道
兽药(兽用生物制剂除外)
陈䘵柱
兽药GSP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