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紫阳县“十四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紫阳县“十四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D2021-AK-105
三、采购人名称: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紫阳县政府大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915-442163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联系人:米红 联系电话:0915-3213366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紫阳县“十四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2、项目用途:用于《紫阳县“十四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编制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20.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格):
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2、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8、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需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据的资信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1)~(8)为必备资质(格)资料,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9日
(每天9:00-12:00,13: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3、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5日14:30时前;
2、磋商时间:2021年09月15日14:30时;
3、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