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聚焦河湖“清四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7-22 17:31来源: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聚焦河湖“清四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3342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河长办发〔2021〕28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07月22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聚焦河湖“清四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镇河长办,县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的十九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聚焦河湖“清四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水发〔2021111号)和县纪委印发《全县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紫纪发〔202120号)和县纪委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紫纪办发〔202125号)要求,紫阳县水利局(县河长制办公室)自2021610日起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针对“聚焦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坚持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整治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集中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逐步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县水利局于6月下旬成立聚焦河湖“清四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由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任责任组长,相关股、站、队负责人及各镇镇级河长为工作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县河长办河湖长制工作股与县水政监察大队合署办公,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办公室主任由杨从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曹飞同志兼任。各镇及参与部门均按照要求,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为专项整治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县水利局(县河长制办公室)于628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县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荐会议精神,专题安排部署聚集河湖“清四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并印发了《聚焦河湖“清四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紫水发〔2021156号),发至各镇河长办及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参与单位,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聚焦河湖环境,开展检查督查。为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河湖“四乱”问题,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全县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县河长办610日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并于6月下旬至7月中旬,会同市河长办和县纪委监委驻水利局纪检组深入各镇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督查。本次检查共发现13个问题,其中,发现一般性问题9个,现场进行了交办6个,并按期进行了立行立改,下发督办通知3个;另发现较严重的4个问题,按照县总河长的批示及县政府715日专题会议安排,县河长办于716日分别对3个镇、3个部门及G541汉王至洞河工程建设指挥部下发了督办通知,县政府办对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下发了交办函(紫政办函〔202140号)。

四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制度。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规范各级河(湖)长日常巡河(湖)工作,有效落实河(湖)长责任县河长办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紫阳县河(湖)长巡河(湖)制度的通知》(紫河长办发〔20217 ) 、《关于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紫河长办发〔202115号)。为进一步规范各级河长湖长履职行为,充分发挥河长湖长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转发了《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陕西省总河湖长令》(2021年第1号)的通知。为切实加强落实好我县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市对县河湖长工作年度考核任务,县河长办分解印发了《紫阳县河湖长制成员(联系)单位2021年工作任务》及《紫阳县2021年河湖长制重点任务清单》(紫河长办发〔202121号)。

为确保我县聚焦河湖“清四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在全县形成转作风、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镇及县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参与单位)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作风建设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安排,实现“排查梳理一批突出问题、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整治处理一批作风不实的人和事”;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加强与县委第三巡察组、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及县纪委监委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衔接,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确保方案正确、高效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快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对河湖“四乱”问题应查尽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措施清单,及时开展问题整治,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通过专项整治,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欢迎社会各界及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就河湖“四乱”问题继续向县水利局、县河长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告的投诉举报电话0915-44252570915-4428185或监督举报电子邮箱:2077154144 @ qq.com进行举报。我们将认真受理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