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3270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政办发〔2021〕58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0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07月07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
现将《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进一步强化公共安全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环境。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加强城市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1〕10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抓好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体系,实现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辨识具体化、风险防控长效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公共安全管理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要立即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集中分析研判,对所有公共安全领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治理一批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深入开展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各镇、各行业部门要针对季节、气候和事故发生规律等特点,突出抓好市政工程、公共设施、公共消防、公共场所以及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城镇燃气领域。自即日起,迅速在全县开展天然气管道、液化气罐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一是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及供应站点、换气站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及周边、医院、餐饮场所、夜市、酒店、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燃气使用安全检查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的燃气安全检查。二是排查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燃气管道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三是加大对瓶装液化气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排查无证充装、倒装、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燃气经营门店超量存放及销售、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问题。四是排查燃气管网占压、埋深不足、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五是严格落实燃气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看燃气经营单位定期开展燃气管道巡线巡查和燃气场站设施设备检查、检测和维护、有限空间作业等制度执行情况和员工持证上岗情况,做好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确保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六是排查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严防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开展管道周边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治理,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七是排查应急预案制定及可操作性、实用性,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八是排查燃气经营企业是否落实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入户安检等职责。(县住建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二)市政工程领域。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持续开展对在建工程项目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安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认真排查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是否到位,切实防止起重机械的倒塌、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的垮塌、基坑的坍塌、人员坠落,推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县住建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三)城市公共设施领域。一是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管线安全检查。特别要扎实做好城市燃气管网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及时整治管道老化、市政施工人为破坏等安全隐患和问题。二是加强对油气运营的加油站和加气站安全条件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在封闭或半封闭等有限空间进行检修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安全规范,严防中毒或窒息事故发生。(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分公司、县发改局、县交通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四)公共消防领域。一是排查企业主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备案情况。二是排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标识是否完好有效。三是排查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四是集中开展学校(含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老旧小区、建材库房、大修厂、废品回收点、高层住宅、商场物业、宾馆酒店、饭店餐馆、夜市超市、KTV、酒吧、电玩城、健身房、其他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集中安置小区、新社区工厂、文物、古建筑、宗教场所等区域火灾隐患治理,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五是加大沿街商铺、居民楼院、群租房等区域的巡查力度,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留宿住人、电气、电动车充电、私搭乱接电线路等重点致灾因素。六是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和迎接“十四运”各类群众活动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防火巡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广电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五)公共场所领域。突出对车站、商场、市场、旅游景点、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农家乐、私立幼儿园、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废品回收点,棚户区、老旧小区、出租房屋,车库、停车场、修脚按摩店、KTV、居民小区、户外广告牌,托管班、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小型游乐园、电玩城、漂流、游泳池等场所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广电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六)体育赛事领域。要深刻汲取甘肃白银“5.22”马拉松越野赛安全事故教训,按照“一赛事一方案”的原则,周密制定赛事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完善体育赛事风险防控机制。县教体局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工作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赛前、赛中和赛后的监督检查和组织指导,确保赛事活动安全圆满、万无一失。(各镇人民政府、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七)防汛安全领域。一是各相关行业部门加强与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水利局)要切实加强雨情汛情灾情监测预警,重点突出城市低洼区和临水、临路重点区域的灾害风险评估,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送到各镇,各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每一个村(社区)、组,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传递到监管企业,确保到户、到人,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群众主动避险。二是加强城市内涝和易受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的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防范车站、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的淹没、倒塌等事故。加大对重要河段、水库的巡查巡视频次,严禁超讯超限运行。(各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体科技局、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县交通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八)公共卫生领域。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问题;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企业、农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餐馆的检查和监管力度,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特别要抓好学校、医院、企业、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以及农村社区红白喜事聚餐的防控工作,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强化动态监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九)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商贸、工业、农林牧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行业实际,全面系统梳理排查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的各类安全隐患,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薄弱环节、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逐项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相关行业部门按各自职能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围绕建党100周年、“十四运”、国庆期间等重要节点全方位地毯式进行排查,不漏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识别辨析风险和危险等级,逐一建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责任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种媒体,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经验教训总结、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请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于2021年7月25日、10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安委办。
(二)常态化治理阶段(2021年11月以后长期坚持):充分总结拓展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防范集中整治阶段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固化制度,持续推进,建立完善城市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形成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常态化机制,定期研判城市公共安全形势,定期研究解决城市公共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防范工作水平。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县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紫安委办发〔2021〕112号)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隐患再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识别辨析风险和危险等级,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风险隐患演变成事故。
(二)强化隐患整改。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排查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要逐一进行确认登记,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从严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和频次,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通过从严执法,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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