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8日紫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谢 英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廖晓华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职务。
紫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