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决定成立3个巡察组,重点围绕省市确定的11个专项整治领域,集中开展2021年作风建设专项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自2021年7月上旬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
二、巡察重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重点围绕停车收费领域、房地产领域执法监管及房产办证、上学难和入托难及中小学监管服务、医疗卫生领域、社保资金执法监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生态环境规范执法、规范涉企收费、涉法涉诉信访领域、河湖管理执法、涉众集资监管等11个专项整治领域纠治情况,集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巡察。
三、巡察分组及举报方式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住建局及参与单位,主要了解停车收费领域停车难等治理情况;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及参与单位,主要了解房地产领域执法监管治理和解决房产办证难等情况;县委政法委及参与单位,主要了解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等情况。
联系电话:13991559774;电子邮箱:ZYXWXCZ1@163.com。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教体科技局及参与单位,主要了解解决上学难、入托难和中小学教育规范监管等情况;县民政局及参与单位,主要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等情况;县卫健局及参与单位,主要了解医疗卫生领域治理等情况;县人社局及参与单位,主要了解社会保障资金监管等情况。
联系电话:15829454286;电子邮箱:ZYXWXCZ2@163.com。
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水利局(县河长制办公室)及参与单位,主要了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管理执法等情况;县发改局(县处非办)及参与单位,主要了解涉众集资监管治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情况;县市管局及参与单位,主要了解解决涉企收费治理和规范等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及参与单位,主要了解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执法等情况。
联系电话:13649157195;电子邮箱:ZYXWXCZ3@163.com。
巡察组在紫阳广场设立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设立巡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县委巡察组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0915—4418563。
特此公告。
紫阳县委巡察办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