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焦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2805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政干字〔2021〕13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06月23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焦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县政府决定,任命:
焦 峰同志为紫阳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
郭家成同志为紫阳县人民医院院长;
徐初平同志为紫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 刚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志毅同志为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唐海林同志为紫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王小勇同志为紫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友俊同志为紫阳县地震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焦 峰同志紫阳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郭家成同志紫阳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徐初平同志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唐志毅同志紫阳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唐海林同志原任紫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自行免去。
紫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