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惠民补贴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68.44万元拨付情况予以公示,专项用于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补助支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月31日-2021年2月9日(10天)
投诉监督单位:紫阳县财政局
投诉单位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之子巷
监督举报电话:0915-4424718
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紫财社〔2021〕11号)
紫阳县财政局
2021年1月31日
附:关于下达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紫财社〔2021〕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