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紫阳县城关镇西门河水源地黄龙安私人建房,在水源地范围内,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原建房手续健全);紫阳县城关镇西门河水源地黄治华私人建房,在水源地范围内,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原建房手续健全);紫阳县城关镇西门河水源地14户住户居住在水源地保护区内。
二、整改目标:完成保护区内14户住户搬迁。
三、整改措施:拆除,清理建筑垃圾;完成保护区内14户住户搬迁。
四、整改时限:2018年10月。
五、完成情况:一是对保护区内14户住户进行搬迁安置;二是拆除并清除建筑垃圾;三是对拆除旧宅基地平整复绿,栽植刺槐3000株,撒播草籽10公斤。同时对搬迁后的保护区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方案,夯实管护人员职责,不断加大保护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