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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文体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5-06 16:10

紫阳县文体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5号楼3单元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17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MAK2021-009

2、项目名称:紫阳县文体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3、预算金额:202500.00元

4、最高限价:202500.00元

5、采购需求:紫阳县文体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1项, 采购预算:202500.00元, 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按国家规范要求完成紫阳县文体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紫阳县文体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5-06 00:00:00至2021-06-06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证书;3-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书面声明: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2)、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 2021-05-12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5号楼3单元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前到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5号楼3单元302室完成报名缴费。

四、 磋商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5-17 9:30:00

地点:安康宾馆4楼小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紫阳县环城路

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5-442233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利

话:13389155465

真:0915-332443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5号楼3单元302室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