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富硒茶交易中心经营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1407 | 公开目录: | 决策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政办发〔2021〕29 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1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04月18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富硒茶交易中心经营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
《紫阳富硒茶交易中心经营奖励扶持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紫阳富硒茶交易中心经营奖励扶持办法
一、扶持对象
紫阳富硒茶交易中心(县城河堤路东段黄金商贸城三楼)内开办紫阳富硒茶专卖店铺的经营主体,服从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可按本办法享受扶持政策。
二、扶持期限
对在紫阳富硒茶交易中心(县城河堤路东段黄金商贸城三楼)开办紫阳富硒茶专卖店的店铺按政策予以奖补扶持,扶持期限为 3 个经营年度(即 2021 年至 2023 年)。
三、资金来源
由县本级财政每年安排 80 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奖励扶持。
四、扶持项目及标准
(一)房租补贴。给予经营业主年度房租补贴,实际补贴标准:①年度实际营业天数达 350 天(含)以上的,按当年房租总额的 60%补贴;②年度实际营业天数达 300 天(含)以上的,按当年房租总额的 50%补贴;③年度实际营业天数300 天以下的,不予补贴。
(二)营销奖励。给予经营业主年度产品营销奖励,实际奖励标准:①年度营业收入达 200 万元(含)以上的,奖励 5 万元;②年度营业收入达 150 万元(含)以上的,奖励3 万元;③年度营业收入达 100 万元(含)以上的,奖励 2万元;④年度营业收入达 50 万元(含)以上的,奖励 1 万元;⑤年度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不予奖励。年度营业收入依据茶业发展公司统设帐户的银行流水统计。
五、组织考核兑现
(一)组织实施。由县茶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陕西省紫阳茶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统计各业主门店经营情况,设立统一扫码收银专户平台(统计掌握各业主营业流水),组织开展考核认定,公告公示,兑现奖补等工作。
(二)兑现奖补。房租补贴、营销奖励均实行每月公示情况,年度一次性考核奖补。每年县财政安排拨付 80 万元扶持资金,由陕西省紫阳茶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使用。扶持资金若有节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若不足,按实际核准奖补金额由县财政补足。
六、本办法由紫阳县茶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政策兑现以发文之日起进行考核计算。
图解链接:http://www.zyx.gov.cn/Content-22577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