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1-04-14 08:25
文件名称 紫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1403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应急字〔2021〕27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04月14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90 号)、安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1〕2 号)要求,为全面做好紫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目的意义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区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高社会综合安全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查范围内容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既要全面系统地调查灾害风险各个要素,又要突出多灾种综合、多要素综合、多方法综合的特点,合理划分普查对象,科学组织实施。

(一)普查范围

1.普查对象范围。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涉及县政府有关部门,镇、村,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组织,部分居民等。

2.普查时间范围。根据调查内容,分类确定普查时段(时点)。致灾因子调查依据不同灾害类型特点,调查收集 30 年以上长时间连续序列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承灾体和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年度时段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近三年时段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历史灾害调查时段主要为 1978 年至 2020 年,包括年度灾害调查和灾害事件调查,其中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时段为 1949年至 2020 年。

(二)普查内容

根据我县自然灾害种类分布、影响程度和基本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善、森林和草原火灾等 5 类。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主要普查任务

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善、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风险全要素调查,突出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开展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利用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系统,开展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根据需要编制 1:5 万或1:10 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区划图。

(一)主要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根据自然灾害分布情况,全面开展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和草原致灾孕灾环境及其稳定性、致灾因子及其危险性、承灾体及其暴露性和脆弱性、历史灾害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已有数据信息、资源和有关普查成果,统筹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形成主要灾种致灾调查数据库、空间分布图、分析评估报告。

(二)重要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开展承灾体单体信息和区域性特征调查,重点对区域经济社会重要统计数据、人口数据,房屋、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设施、通信设施、能源设施、市政设施、水利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重要承灾体的空间位置信息和灾害属性信息进行调查。

(三)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全面调查、整理、汇总 1978年以来我县年度自然灾害、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以及 1949 年以来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建立要素完整、内容翔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

(四)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开展政府综合减灾、企业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减灾、基层综合减灾和家庭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主要包括涉灾管理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防灾减灾人员力量、各类救援救助队伍、救灾物资和装备、灾害避难场所、大型救灾物资企业、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机构、辖区内各镇和行政村(社区)基本情况以及抽样家庭居民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等。

(五)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重点开展地震灾害隐患(地震易发区、次生灾害、房屋建筑)、地质灾害隐患(易发地区、人口聚居区)、洪水灾害隐患(重点江河、重点城集镇)、森林和草原火灾重点隐患(人口密集、重要设施、重要火源点、区内工矿企业、在建工程、风景名胜区)等分灾种调查,形成调查成果。开展自然灾害次生危化事故隐患、次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次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调查。汇总上述单项调查数据,开展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评估。

(六)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根据各灾种风险调查情况和风险评估与区划数据需求,开展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四、普查实施步骤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前期准备(2020年)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专班和技术专班,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

2.编制普查方案。县政府根据各相关部门普查任务实际,编制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3.组建技术团队。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选择技术强、信誉好、把关严的技术单位参与普查工作。

4.申报资金预算。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部门测算工作量,分年度编制经费预算。

(二)全面调查阶段(2021年)

1.调查清查。全面开展全县灾害风险调查,开展普查对象清查,摸清普查对象数量、分布和规模,准确界定普查对象的普查方式及填报单位。

2.数据填报。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调查、推算估算等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并通过普查软件填写上报。

3.审核提交。审核汇集普查数据成果并逐级提交,形成普查数据库。

(三)风险评估区划与验收阶段(2022年)

按照国家制定的风险评估标准和综合风险区划要求,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工作。逐级报送各类成果,开展多层次多角度成果分析,编制综合风险普查报告。

五、普查技术路线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用非涉密的天地图作为统一普查底图,在普查底图上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所需各类空间数据制备,形成空间数据一体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空间数据库。本次普查数据统一录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系统”。该软件根据用户所处灾害调查部门设计多级用户权限管理功能,基于统一的用户权限进行远程访问。本次普查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草地资源调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工作形成的相关数据、资料和图件成果。利用监测站点数据汇集整理、档案查阅、现场勘查(调查)、遥感解译等多种调查技术手段,开展灾害致灾孕灾要素调查、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和减灾资源(能力)等综合风险调查。

六、普查主要成果

通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自下而上对普查数据、图片、文字等成果进行多层次多角度汇总分析,形成各类风险普查成果。

(一)数据成果。主要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度、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主要承灾体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数据、主要灾种重点隐患数据等,涵盖各类空间数据和统计数据,形成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

(二)图件成果。主要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致灾孕灾要素分布与危险性评估图谱,主要承灾体空间分布图,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图谱,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图谱,重点隐患分布图谱,综合风险评估与综合防治区划图谱,形成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图谱数据库。

(三)文字报告类成果。主要包括各类各级风险评估报告、数据成果、图件成果、风险评估等成果分析报告,普查过程中综合类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告。

七、部门任务分工

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统筹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牵头负责应急管理系统的普查工作,指导各部门区开展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自然灾害次生危化事故重点隐患调查、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隐患调查工作;负责行业部门专项成果横向汇集,形成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负责普查宣传培训,普查工作总结和成果共享应用等工作。自然资源、住建(地震)、水利、林业、气象等部门牵头负责开展各单灾种风险致灾孕灾、历史灾害、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单灾种风险评估与区划图编制等工作,形成单灾种分项普查成果。各有关部门牵头负责承灾体单体信息、空间位置信息和区域性灾害属性调查。分项成果汇交至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灾害综合数据库,形成综合普查成果。各部门具体职责任务如下: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负责承灾体(宗教场所)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形成普查成果。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行业承灾体(油气管线、能源等设施)调查和隐患排查、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形成普查成果。

县教体局牵头负责承灾体(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形成普查成果。

县经贸局牵头负责承载体(煤矿、工业企业和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调查和隐患排查,形成普查成果。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承灾体(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和救助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减灾资源(调查,协调共享历史灾害数据,形成普查成果。

县财政局参与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负责普查经费保,配合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地质灾害致灾调查、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地质灾害重点隐患排查,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形成普查成果。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民用核设施、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重点隐患调查、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形成普查成果。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地震灾害致灾调查、地震灾害专项调查、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排查,县内涝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建立县内涝隐患数据库,编制县内涝灾害风险图和隐患分布图,以及承灾体(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调查和隐患排查,历

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形成普查成果。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承灾体(交通基础设施)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历史灾害(交通运输设施受影响和损毁情况)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形成普查成果。

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水旱灾害致灾调查、水利基础设施调查、水旱灾害专项调查、洪水灾害重点隐患排查,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暴雨、洪水、干旱等风险图编制,形成普查成果。负责协调共享水文水资源、河道水文、

勘测站点等有关数据。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业承灾体重点隐患调查,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形成普查成果。

县林业局牵头负责森林火灾致灾调查、森林火灾专项调查、森林火灾重点隐患排查,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形成普查成果)调查。

县文旅广电局牵头负责承灾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艺术表演场馆、博物馆、星级饭店、旅游景点等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形成普查成果。

县卫健委牵头负责承灾体(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形成普查成果。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承灾体(特种设备、农贸市场等)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形成普查成果。

县统计局负责协调共享全县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相关数据。

县气象局牵头负责气象灾害致灾调查、气象灾害专项调查,干旱、暴雨、高温、低温冷冻、风雹、雪灾和雷电等历史灾害过程气象条件普查,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县内涝等致灾调查,分析暴雨频率,绘制暴雨频率图,形成普查成果。

紫阳县人武部按需组织开展军事管理区内主要灾种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协调有关军队单位参加普查工作。紫阳供电分公司、紫阳水电分公司、紫阳电信分公司、紫阳移动分公司、

紫阳联通分公司、紫阳广电网络公司负责承灾体(电力设施、通信设施)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提供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中通信设施受影响和损毁情况,形成普查成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民政府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压实普查责任。本次普查按照“在地统计”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各镇各部门既是普查实施主体,也是普查对象,要按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各类普查信息调查和填报。

(三)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本次普查工作经费,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量分口预算,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严把质量关口。本次普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专业力量作用,选择技术支撑单位参与普查。要建立过程质量控制,对阶段数据进行把关,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准确。

(五)强化保密意识。切实提高保密意识,严格落实数据保密制度,对调查中获得的资料和数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公开和使用。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

(六)严格督查考核。各部门要按照普查工作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推动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县普查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