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1394 | 公开目录: | 食品和药品安全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市监管发〔20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的通知 |
各镇市场监管所、镇卫生院、县直医疗机构、疾控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药械化妆品上市后的安全监管,确保全人民用药用械安全,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评价管理办法》及市局药械不良反应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以下简称不良反应)监测任务予以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指标
(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75份/十万人口。
2.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中,严重报告占比:8%以上。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30份/十万人口。
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中,严重报告占比:6%以上。
(三)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100份/百万人口,由紫阳县人民医院负责完成。
二、任务分解
各镇所及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任务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各医疗机构的上报工作定期统计公布并反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年度考核。县卫健局继续将药械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纳入各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内容。县局将定期对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迟报、瞒报、虚报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