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紫阳县特产溯源标识管理办法》 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1388 | 公开目录: | 食品和药品安全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市监管发〔2021〕16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02月25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特产溯源标识管理办法 |
各镇人民政府,各茶叶生产企业:
现将《紫阳县特产溯源标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紫阳县经济贸易局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紫阳县茶业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5日
紫阳县特产溯源标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县农产品企业溯源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合理使用溯源标识,达到有效监管,根据紫阳县农产品溯源防伪体系建设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溯源标识设计
溯源标识整体设计由县级相关部门根据本土产业特色进行统一设计。
二、溯源标识使用对象
县内SC认证食饮品企业全覆盖,适时纳入小作坊产等农产品。
三、溯源标识申请购买及备案流程
纳入紫阳县产品溯源防伪体系的企业及个体,自行申请使用溯源标识报行业主管部门县经济贸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茶业中心等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得使用资格。各企业单位及个体户购买溯源标识后统一到县经济贸易局办理备案登记及溯源号段分配方可正式使用。
四、溯源信息关联及资料完善
县经济贸易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茶业中心负责督促企业资料收集及二维码信息关联。企业按时更新信息资料。
五、溯源标识张贴
溯源标识张贴必须张贴到产品封口显眼处,再进行包装塑封。
六、企业溯源标识展示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严禁企业及个体户将溯源二维码转借、倒卖他人使用。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溯源展示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如不遵照相关规定等行为的,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贸易局将联合查处,取消溯源二维码使用资格。对情节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