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稳就业举措明确有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0-07-25 08:00来源: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名称 关于强化稳就业举措明确有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1365 公开目录: “六稳” “六保” 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人社发〔2020〕264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年07月25日
内容概述 关于强化稳就业举措明确有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安政办发(2020)12号)及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保市场主体促进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紫政办发[2020]6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明确如下,请抓好宣传落实。

一、返乡农民工在养老护理家政行业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 元一次性岗位补贴。

适用范围:全县在养老护理家政行业的经营主体聘用的返乡农民工。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政策截止时间2020 年12月31日。

申报资料:申报补贴报告、聘用返乡农民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三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

受理单位(股室):县人社局就业股

咨询电话:2201513

二、返乡后超过6个月内未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在当地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园区)、新社区工厂就业的,比 照贫困劳动力享受吸纳就业优惠扶持政策。

适用范围:全县经认定的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园区)、新社区工厂、毛绒玩具文创企业。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政策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申报资料:申报补贴报告、返乡六个月证明材料、聘用返乡农民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三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

受理单位(股室):县人社局就业股

咨询电话:2201513

三、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15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适用条件:依托平台就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平台实体。

申报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抵、质押物原件和复印件。

受理单位(股室):县人社局创业贷款担保办公室

咨询电话:2201508

四、将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

按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11号)文件执行。

、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市场化创业服务机构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

适用范围:在县域内注册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市场化 创业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给予2000 元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申报资料:申报补贴报告、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市场化创业 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创业者开办网店2 个月的经营流水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单位(股室):县人社局就业股

咨询电话:2201513

六、2020年底前,返乡农民工在本县区初创的创业实体, 按其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元。

适用范围:从2019年11月23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的创业实体。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申报资料:申报补贴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场地租赁合同、水电费繳费票据。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注册经营后4-12个月期间向经营地所在镇社保站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

受理单位(股室):各镇社保站、城关镇各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201513

七、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 的,享受政策期限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 月31曰。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失业保险50%补贴延长至2020年12月 31日;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期满符合条件的续签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至2020年12月31日。

申报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受理单位(股室):县人社局就业股

咨询电话:2201513

九、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曰至12月31曰。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一次吸纳 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申报资料:申报补贴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 协议、三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

受理单位(股室):县人社局就业股

咨询电话:2201513

以上补贴政策除特别规定外,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