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1333 | 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12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年12月18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各镇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
岁末年初,是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紫阳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紫政办发〔2020〕105号)和《关于印发紫阳县冬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紫政办发〔2020〕107号)及(紫交安办发〔2020〕20、31、39、40号)等相关文件及各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教体系统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11.27”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刘国中书记、赵一德省长、梁桂常务副省长指示批示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县关于加强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吸取“11.22”“11.24”旬阳“7.28”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和汉阴“7.27”校车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做好教体系统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下的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风险意识,坚决克服经验主义和麻痹、侥幸思想,最大限度防止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1.强化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学生乘车(船)安全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要教育学生遵守乘车(船)纪律和交通规则,做到文明乘车(船),安全出行。二是要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拼装改装、货运及三轮、摩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扎实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共同走”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要采取校会、主题班会、法治课、知识竞赛、板报、校园广播、演讲比赛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学习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正确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有效地提高学生的交通法治意识和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四是要通过微信群、QQ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渠道向广大师生家长广泛宣传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常识、发布恶劣天气信息和注意事项,督促广大师生及家长认真做好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交通故事发生。
2.加强学生骑车安全教育。一是要教育不满12周岁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严禁学生骑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以及摩托车。二是要教育适龄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载人、闯红灯、逆行、打闹等行为。
3.加强学生步行安全教育。一是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上放学严格走人行道和斑马线,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二是要建立“学生进出校园打卡”“路队长”及“家长接送”等制度,小学生一二年级、幼儿由家长陪护上放学,注意行走安全。三是要注意水泥罐车、渣土车、拖挂车等大型车辆车身较长形成“视觉盲区”,要教育学生远离大型车辆,避免进入“视觉盲区”而引发交通事故。
4.加强家校联系工作。一是学校要与每位学生签订《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承诺书》,与每位学生家长签订《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责任。二是学校要积极通过班级家长群、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告知家长应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家校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二)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1.加强学生乘车(船)安全管理。一是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将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做到开足课程,保证每周1个课时。二是各学校要据实统计学生上下学乘车、乘船情况,建立好学生乘车(线路车、公交车、私家车、家长摩托车)、乘船(船舶编号及学生乘船“六定”管理模式)相关信息工作台账,加强学生上下学乘车、乘船安全教育和监管,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三是根据我县山大沟深、农村道路狭窄险峻和学校布点分散等特点,县政府明确要求各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一律不得购置校车,坚决禁止各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私自租赁不具备校车资格的车辆或面包车接送学生和幼儿上下学,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负责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和与家长及学生签订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与家长共同做好对学生上下学的安全监管。交通运管(海事)部门负责做好车辆(船舶)线路运行、车况安全、检修保养等安全检查和驾驶员培训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车辆(船舶)超员超载、黑车及面包车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整治。四是严禁师生乘坐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拼装改装、货运及三轮、摩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病、险”车辆上下学。五是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度,积极协助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部门做好师生出行的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车辆进出校园安全管理。一是严格实行校园车辆进出许可制度,未经学校许可,任何机动车辆(含学校教职工私家车)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事先采取防护隔离、人车分离等措施。二是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等“病险车辆”进入校园,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三是外来车辆进出大门应主动接受学校门卫查验,经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出。所有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减速缓行,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四是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五是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到校。
3.加强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本着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交通安全的管理。二是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制定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把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交通管理落实到人,落实到点,层层把关,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三是要严格落实“四项管理措施”,即:严格审核备案、制订管理方案、落实安全教育、加强车(船)安全管理。
4.加强做好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一是强化预警预报。要加强与公安、交通、住建、应急、气象等部门协调和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强雨雪冰冻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各校发布预警通知,做好应急处置相应工作。二是各学校可根据县指挥部发布的冬季恶劣天气预警级别,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适时发布停课通知,同时做好线上教学相关准备工作。三是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在恶劣天气期间各学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
1.各学校要主动邀请、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要通过校内LED、公告栏等方式进行通报,对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海事)部门抄告的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学习,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2.各学校要结合紫交安办“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警示牌、减速带等设施标识,以及乱停乱放车辆等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进行治理,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3.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上下学校门口值日老师制度,安排学校值班领导、值日老师、专职保安员、家长志愿者等配合公安干警维护上下学期间校门口交通秩序,纠正和劝导学生及家长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把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要求,把责任逐级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校(园)长要认真履行学校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安全校长和德育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各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多角度、多维度开展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都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实处。各学校要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与当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部门的联系,通过“请进来讲,走出去学”等方式,加强对学校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师生员工的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共同保障学生上下学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