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1 09:30来源: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1332 公开目录: 教育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03月11日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5部门转发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卫健委、市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363号)精神,并按照市教体局《印发<安康市2021年校园食品安全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安教体函〔2021〕46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函〔2021〕4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升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效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坚持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落实校长、分管校长、相关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责任体系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重点工作

(一)推进食堂供餐全覆盖。一是规范落实自办自管工作。本次回收的9所和15所已实施自办自管的学校食堂要逐步改善学校食堂条件,本着够用、适用的原则添置部分设施设备,严格按照1:100的比例配足配齐食堂从业人员,稳定从业人员队伍,要依据参考带量食谱,根据季节和物产特点,适时制定完善带量食谱,提高营养膳食搭配水平,提升食堂供餐能力。二是及早谋划食堂回收工作。27所今年7月承包到期的学校食堂要提早谋划、部署回收工作,成立相应工作组,制定回收方案,4月20日前要正式向承包企业送达食堂回收告知书,并逐项清理、登记好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5月30日前各学校自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完成第三方评估工作,出具正式评估报告;6月30日前各校必须与承包企业达成回收协议完成收回工作并同期做好学校食堂自办自管工作,确保秋季开学正常供餐。三是加大村小食堂改建工作。22所实施蛋奶工程的村小或教学点由所在镇中心校统筹安排,原则上20人以上且3年内不撤并的要加大学校食堂改建力度,逐步配齐设施设备,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全部实行食堂供餐。20人以下的且随时有撤并迹象的村级教学点可继续实施蛋奶工程。

(二)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食堂防疫物资配备。学校要保障必要经费,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备、消毒剂、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建立完善食堂防疫制度。严格按照中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防疫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夯实岗位职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机制顺畅。全面开展食堂卫生消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供餐前组织人员力量,集中时间对食堂、食堂周边环境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不留死角;对食堂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洁清理,确保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工用具等干净整洁。落实好首餐保障制,凡清洁消杀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餐。

(三)确保食品安全。一是规范食材采购。规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配送“六统一”和备案制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采购要严格按照规定,米面油及蛋奶等大宗食材到县政府统一招标的中标企业处采购;肉类、蔬菜及调味品等由学校选择相对固定、安全系数高的诚信供货商,确保食材源头安全。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逐步加强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二是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把好食材采购、贮存、清洗、消毒、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仔细查验食品合格证,对检验不合格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购货发票或者进货单上须有供货人姓名、地址(店址)、联系电话、供货日期等信息。三是认真执行食品食材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的入库、出库必须有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两名以上管理人员签字,认真核对数量、检验质量。食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齐全,建档规范,物、据、账、表相符,始终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日清月结,每月盘点后根据消耗情况如实登记库存量,如发现变质过期的食材要按照规定立即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每月5日前上报前一月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相关表册和资料(进货台账、入库记录、出库记录、库存台账、相应食品食材的合格证、检疫报告、带量食谱、就餐人次统计表)。四是加强饮水安全管理。完善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内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备设施和环节进行安全质量管理,积极配合水利、卫健等部门对末端水检测,落实饮用水消毒净化和定期检测检修涉水设备并登记备案工作。五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建立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筛查、观察档案,确保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和心理绝对健康安全。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严禁患有传染疾病、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学校食堂工作。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如发热腹泻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上岗。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各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严格执行防疫防控要求,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加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工作期间要着工作服,佩戴帽子和口罩,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佩戴戒指、耳环等饰品,食品加工之前要做好洗手消毒工作。六是强化食堂操作环境卫生管理。按时对食堂餐厅、操作间、储藏室进行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卫生清扫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天按时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七是规范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双锁。八是建立健全校领导和家长委员会代表陪餐制度。学生每餐必须由校领导和家长代表陪餐,同饭同菜,餐费自理,真正让学生家长参与到学校食堂管理当中,广泛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供餐质量。九是推行食堂“智慧监管”。在已实现“明厨亮灶”基础上,推进学校食堂“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建设,将食堂视频信号接入“陕西省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平台”。

(三)确保资金安全。一是按时上报各类表册。各学校要按时上报实名制系统和月报表(日成本核算表、周结算表、月结算表),公开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实行日成本核算、周结算、月结算表公开公示定期公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受益学生、带量食谱等信息。二是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中央财政膳食补助资金到位后县局按照各校学生数和补助标准将营养计划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学校账户各校要严格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管理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裁留、克扣补助资金,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采购配送、学校负责人陪餐、教职工伙食、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等支出不得挤占补助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要避免和膳食补助资金混用混管,要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要及时足额向供货方支付膳食补助资金,杜绝出现长期拖欠现象,结余资金应滚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是规范自办自管早餐、晚餐费用由学校代为收取并上缴财政专户,每月由学校进行成本核算并向学生家长公布伙食账,每月按照实际费用结算,结余资金滚存下学期使用。

(四)提高营养水平。各学校要按照膳食营养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结合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体能检测考试等,抓好常规和重点监测,全面评估分析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提出合理化意见,进一步提高营养配餐水平。

)持续开展食育教育。发挥校园主阵地、课堂主渠道作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教育。学校要在开学第一周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实现食育教育制度化、课程化和常态化,切实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规范食堂经营管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其他类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应与承包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予以退出。离集镇较远的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需经主管局同意,并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学生学习和生活用品,坚决禁止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以外食品。

)开展应急演练。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确保能够实现常态化防控到应急处置的快速转化,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

县局将建立日常监督、动态监测和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机制,不定期会同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在开学前后、节假日及中高考重要时段以及根据季节特点对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操作与实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抽查部分学校食堂,对在食品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管理不严、责任不明确、不按操作流程操作、实施效果差、安全隐患大的学校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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