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1月1日修订)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1290 公开目录: 行政收费
来源 公开日期: 2021年04月16日
内容概述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制定的《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1月1日修订)》予以公布。安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执行。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制定的《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1月1日修订)》予以公布。安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执行。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外交部门
1 认证费(含加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
2 签证费
(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45号, 计价格〔1999〕466号, 价费字〔1992〕198号,陕价行函〔2011〕165号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陕价行函〔2011〕165号
教育部门
3 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幼儿园管理条例》,陕价费调发〔1993〕3号, 发改价格〔2011〕3207号,陕价行发〔2013〕51号
4 普通高中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陕价行发〔2006〕120号,陕价行发〔2006〕121号
5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陕教资〔2006〕53号,陕价费调发〔2002〕70号
6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财教〔2013〕19号, 教财〔2006〕2号,教财〔2003〕4号,  计价格〔2002〕665号, 计办价格〔2000〕906号,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教高〔2015〕6号 发改价格〔2003〕1011号,计价格〔2002〕838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陕教资〔2006〕53号,陕价服发〔2015〕32号
7 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
8 招生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价费调发〔2000〕44号,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陕价费调发〔2003〕3号,陕价服函〔2018〕164号
9 陕西工商管理硕士班学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陕政发〔1996〕34号,陕价费调发〔2002〕59号
公安部门
10 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居留许可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②永久居留申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陕财税〔2018〕2号
④出入境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⑤旅行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陕价费发〔2017〕75号
①因私护照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0〕293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陕价行发〔2013〕94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②出入境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财综〔2008〕9号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05〕77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05〕1460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11〕1389号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6〕352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财综〔2012〕97号
①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 陕价费调发〔1996〕64号,财综〔2012〕97号,陕财办综〔2012〕174号
②户口迁移证件(不含丢失、损坏、补办) 陕价涉发〔1994〕64号,财综〔2012〕97号,陕财办综〔2012〕174号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缴入地方国库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陕财税〔2018〕06号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①号牌(含临时)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③号牌架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 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陕价费发〔2017〕75号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陕价费发〔2017〕75号
11 外国人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计价格〔2003〕392号
12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通字〔1996〕89号,计价格〔2003〕392号
13 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6〕30号,陕价行函〔2006〕96号
14 限制养犬管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9〕44号,陕财办综〔2012〕6号,陕价行函〔2012〕74号
民政部门
15 殡葬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陕价行发〔2011〕154号
人社部门 16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价费调发〔2001〕67号,陕价行函〔2006〕230号
自然
资源部门
17 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
18 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
19 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陕国土资发〔2015〕11号
20 不动产登记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物权法》, 财税〔2014〕77号,  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陕价费发〔2017〕37号,陕财税〔2019〕14号,陕财税〔2019〕1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1 污水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 财税〔2014〕151号, 发改价格〔2015〕119号,陕财办综〔2015〕46号,陕财办综〔2015〕104号,陕财办综〔2015〕157号
22 城镇垃圾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
23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陕建发〔2015〕141号,陕建发〔2015〕194号,陕财税〔2019〕26号
交通运输 部门
24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缴入地方国库 《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号,陕政办发〔2017〕10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25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无线电管理条例》,计价格〔2000〕1015号, 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07〕3643号, 财建〔2002〕640号,陕价费[2018]50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水利部门
26 水资源费(我省是全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目前暂停征收) 缴入地方国库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陕价行发〔2010〕4号,陕价行发〔2012〕30号
27 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陕财办综〔2015〕38号,  陕财办综〔2015〕104号,  陕财办综〔2015〕15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陕价费发〔2017〕75号
十一 农业农村部门
28 农药实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农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陕价费发〔2017〕75号
(1)田间试验费
(2)残留试验费
(3)药效试验费
29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      财综〔2012〕97号
30 草原植被恢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草原法》,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
十二 卫生
健康部门
31 预防接种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财综〔2008〕70号,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陕价费发〔2017〕45号
32 鉴定费 发改价格〔2007〕2749号,财综〔2003〕27号,价费字〔1992〕314号,陕价行发〔2007〕28号,陕财办综〔2017〕25号
(1)医疗事故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陕财办综〔2017〕25号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陕财办综〔2017〕25号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陕财办综〔2017〕25号
33 社会抚养费 缴入地方国库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财规〔2000〕29号,省政府令第98号,陕财办综〔2017〕25号
十三 人防部门
34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陕价费调发〔2004〕12号,陕价费调发〔2004〕19号,陕财税〔2019〕18号
十四 法院
35 诉讼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财行〔2003〕275号
十五 市场监管部门
36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财综〔2001〕10号,财综〔2011〕16号,发改价格〔2015〕1299号,发改价格〔2009〕3212号,计价格〔1997〕1707号,计价费〔1996〕1500号,计价格〔1995〕339号,  价费字〔1992〕268号,  陕价费调发〔2000〕23号,陕价行发〔2011〕5号,陕价行函〔2009〕3号,陕价行函〔2013〕118号,陕政办发〔2017〕102号
十六 药品监管部门
37 药品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陕价费函〔2018〕102号,陕财税〔2019〕26号
(1)新药注册费
(2)仿制药注册费
(3)补充申请注册费
(4)再册费
(5)加急费
38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陕价费函〔2018〕102号,陕财税〔2019〕26号
(1)首次注册费
(2)变更注册费
(3)延续注册费
(4)临床试验申请费
(5)加急费
十七 体育部门
39 外国团体来华登山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7号,价费字〔1992〕207号
十八 仲裁部门
40 仲裁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仲裁法》, 国办发〔1995〕44号,财综〔2010〕19号
十九 应急管理部门
4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9〕2号,陕价行函〔2009〕49号
二十 相关
部门
42 票据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604号,陕价行函〔2014〕228号,财预〔2002〕584号
43 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2〕20号,陕价费函(2017)184号
(2)城建档案管理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1〕1号,陕价费函〔2017〕187号
(3)建设类注册执业师继续教育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1〕75号, 陕价费函〔2017〕186号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7〕77号,陕价行函〔2011〕25号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1〕60号,陕价行函〔2012〕45号,陕价费函〔2016〕99号
(6)干部培训费(非主体班)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2〕13号,陕财税〔2019〕26号
(7)团干部技能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2〕8号,陕价行函〔2013〕111号
44 考试费(含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见《全省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附注

1、根据《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取消了“公证费”项目。

2、根据陕财税〔2019〕26号文件要求,取消了补领流动人口居住证工本费、新城大院车辆出入证件工本费、物业管理员培训费、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培训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费、消防安全培训费、药品从业人员培训费、主体班干部培训费和档案业务培训费。

3、“污水处理费”“车辆通行费”2个收费项目,《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是在政府性基金类别下,目录清单是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类别下,主要是与中央收费目录清单保持一致。

4、考试考务费的明细项目详见《全省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5、标注“▲”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