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保障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3 15:05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保障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1073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21〕14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03月1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保障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便民化,切实提高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就加强我县基层医疗保障队伍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分工。县医保部门负责基层医保队伍的建设规划、业务指导、政策培训和监督管理。各镇在县医保部门指导下,主要承担国家、省、市、县医疗保障政策制度宣传落实,负责做好医保扶贫、参保征缴督导、信息变更、医保退费、医疗救助、欺诈骗保举报受理和协助查处、日常信息报送及县医保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村(社区)主要负责参保征缴、信息录入、政策宣传,协助开展欺诈骗保查处及县、镇安排的其他基础性服务群众等工作。

(二)落实经办机构和人员。各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医疗保障职能由镇社保站负责,并确定2人负责具体工作。各村(社区)要明确1名医保管理员,确保人员相对稳定。在镇、村(社区)服务大厅设立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并摆放标牌,负责承办医疗保障相关职能事项。

(三)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各镇将确定的医保工作人员名单上报县医保局备案,县医保局要将基层医保机构队伍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逐级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医保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注重工作实绩,对医保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严重损害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镇、村(社区)医疗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是健全基层群众医疗保障服务的需要,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民生工程。各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政策落实,及时解决基层医疗保障队伍建设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积极稳妥实施。各镇政府是基层医保队伍建设的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要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推进医保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和措施,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做好医保队伍建设的必要经费保障,并逐步加大投入,对教育培训、调研宣传等医保队伍建设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各镇要合理安排医保队伍建设经费,确保医疗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宣传医疗保障方针政策、主要举措和改革动态等,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知晓率。县医保部门要深入开展基层医保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发展。

附件: 1.镇政府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镇政府医疗保障工作机构职责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附件一:

镇政府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协调解决医疗保障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2.做好医保保障政策的宣传和辖区内医保政策、业务的咨询,及时处理参保群众的上访和投诉;

3.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

4.负责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信息的统计、反馈与报告;

5.建立和完善本镇医保保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县医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二:

镇政府医疗保障工作机构职责 

1.依据基本医疗保障的各项规定,监督辖区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

2.负责承担辖区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补充保险的政策宣传、参保扩面等工作;

3.负责新增参保人员信息录入、重复参保信息处理工作;

4.负责本镇参保居民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

5.负责接待参保群众的来访、投诉,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6.负责本镇参保群众报销情况公示,外伤原因核实工作;

7.承办县医保局、镇政府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