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15:11来源: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1036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安委办发〔2021〕69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2021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灾害风险和安全隐患的防控力度,坚决遏制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紫阳管理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高滩管理所,紫阳火车站:

为切实做好2021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灾害风险和安全隐患的防控力度,坚决遏制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警钟长鸣,以更高的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季度以来,全县上下始终将安全生产贯穿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之中,在元旦、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严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了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与此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潜在隐患增多,风险交织叠加,防控压力增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不细不实、未做到融会贯通、活学活用;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不够牢固,安全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较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建立不规范,未形成有效闭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镇、产业园区属地管理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亟待提高。即将进入第二季度,该季度历来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最为复杂和艰巨的时段,一是气温逐渐走高,天气变化频繁,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多,自然灾害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因素增强;二是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项目建设施工进入旺季,极易发生忽视安全,盲目赶超生产;三是清明、“五一”、“端午”小长假带动旅游小高峰,人员流动增多,车辆、船舶出行大量增加,交通运输压力较大;四是71日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全生产这根弦只能拧得更紧,对待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紫阳管理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高滩管理所,紫阳火车站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最严格的措施、最严密的防控、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保持常抓不懈,以更严的措施抓好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道路(水上)交通领域。加强道路(水上)客货运输企业和车站、码头的安全监管,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持续强化“两客一危”、大型货运车辆、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农用低速载货车和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施工车辆管控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非法营运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深入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三是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实施力度,开展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桥隧等路段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启动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指挥机制,健全完善应对恶劣天气各环节管理措施;四是要结合春夏交替季节和暴雨、持续降雨天气特点,查找以往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道路交通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全面做好汛期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准备工作,要提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辖区道路以及可能出现的积水道路和泥石流、塌方、洪水、树木倒伏等影响道路通行的要及时进行清理治理,积极研究落实重点路段的安全防范措施、提前制定绕行路线,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五是要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控。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员、酒驾、醉驾、客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要加强襄渝铁路、包茂高速、国道541、省道310及县乡村道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七是加强接送学生车辆、船只的安全监管,严禁超速、超载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八是要突出汛期恶劣天气道路(水上)风险预警。恶劣天气期间,应视情况采取限制行驶速度、疏导分流等交通管制措施,警示过往车辆、船舶注意行驶安全,防止发生道路(水上)交通事故以及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坚决防范车辆相撞、坠河坠崖和船舶相撞等事故风险。(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公路管理段、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紫阳管理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高滩管理所、紫阳火车站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二)烟花爆竹领域。要毫不松懈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有针对性的落实防水、防潮、降温措施,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存储规定,严防爆炸事故发生。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户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查非法运输、超量储存、无照无证经营、销售非法制品、销售场所违规使用明火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三)建设施工领域。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土方坍塌事故风险防范工作的提示函的通知》(紫安委办发〔202150号)要求,加强安全防范,严防土方坍塌事故发生;二是进一步强化防坠落、防坍塌、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风、防雨、防火、防工伤等各项防范措施;三是加大对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建筑垃圾、弃渣堆积、边坡工程和塔吊等开展安全大检查;四是加强汛期防暑降温、食品卫生、塔吊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五是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隔离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六是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农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跟进做好住房安全鉴定和动态帮扶。(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 等涉及建设施工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四)消防安全领域。一是认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新社区工厂、学生宿舍、集中隔离场所、临时搭建装修施工场所、商场、宾馆、饭店、夜市、车站、医院、民宿、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文化馆、娱乐场所、宗教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场所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内部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应急救援方案完善;二是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高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电气火灾的排查治理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对各监管单位使用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确保夏季用电高峰时段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严防超负荷用电诱发事故;四是严格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电动车违规充电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通道时刻畅通。(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交通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五)特种设备领域。全面加强汛期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的游乐设施、电梯、玻璃栈道、玻璃吊桥以及码头、相关施工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情况。(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广电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六)城镇燃气领域。持续推进城镇燃气设施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在建燃气工程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防滑坡、防水淹、防塌方、防触电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二是根据高温、汛期燃气安全工作特点,结合企业实际,突出储存、经营、使用等重点环节,及时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三是加强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的监管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治理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设备老化锈蚀、管道占压、应急预案不完善、无证经营以及液化气钢瓶违规充装使用等违法行为,确保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七)煤矿安全领域。要持续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煤矿企业“三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执行停工停产煤矿关闭整顿管控措施,要开展汛期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水、火、冒顶、坍塌、片帮等重大灾害,重点整治越界开采、非法违法生产、私挖乱采等突出问题,要严防汛期滑坡、泥石流、洪水漫堤等灾害给煤矿带来的次生事故;严格落实24小时驻矿盯守制度,强化汛期值守,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可能带来的煤矿地下水位升高、涌水量增大,洪水倒灌和突水淹井等风险,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各产煤镇政府,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八)非煤矿山领域。持续开展防水、防火、防中毒窒息等专项整治,严格排查治理暴雨、洪水、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可能给矿井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淹井、边坡坍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发生,要安排专人对矿井周边水塘、地面塌陷坑和可能影响矿山安全的水库、河流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落实好“防、堵、疏、排、截”等综合防范措施。严查非法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集中治理“头顶库”、无主尾矿库,持续加强对私挖乱采、偷采、盗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夯实地下矿山、尾矿库、采石场、采沙场、排土场等安全整治基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危险源专项整治检查。(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九)工贸企业领域。加强工贸行业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临山、临边等重点地段的巡查,重点检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有限空间作业情况;粉尘防治情况;起重机使用情况;物料仓库及堆放部位;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防漏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做好汛期安全监管,落实看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险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经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民爆物品领域。充分认识强降雨、雷电等极端天气易引发事故灾害的严峻形势,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防止各类危险物品流失。开展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汛期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库区周围是否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库区库房的安防措施和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持续检查储存销售企业值班值守、库存登记安全管理情况和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情况。(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充分认识高温雨季汛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企业落实、落细工作职责,要以防泄漏、防爆炸、防静电为重点,制定并落实防高温、防雷击、防洪水及内涝等安全防范措施;二是结合汛期特点对危险化学品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 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三是强化危化品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严防火灾、泄漏、爆炸、中毒事故;四是持续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工作机制落实,严格按照《紫阳县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入境工作方案》(紫政办发〔201810号)要求,强化临江道路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通行监管,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指定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线路,严防危化品车辆运输事故发生,全面消除影响汉江水质安全的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校园安全领域。扎实做好全县校园安全、接送学生车船安全隐患排查和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强化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要特别注意防范恶劣天气、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学校周边、生活设施、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等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高度重视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疫病、防山洪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安排部署中考、高考期间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教体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三)文化旅游领域。要结合清明、“五一”、端午节旅游高峰期的实际,一是认真做好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防范,督促各类文化和旅游场所特别是旅游景区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物资,加大安全提示力度,引导游客安全出游;二是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对旅游包车、游船、游乐设施等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突出日常抽查、维护和管理,所有检查项目要逐一核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三是重点加强对漂流、危险地点观景等旅游项目管理,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及时疏导游客,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维持秩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四是针对近年来自驾游爱好者和参与者数量激增的特点,要加强对自驾游交通、安全及服务导示系统建设,加强车辆遇险的抢险救援工作,强化重点路段、涉险路段的安全保障措施。(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县文旅广电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四)其他行业领域。电力、农林牧渔、油气长输管线、宗教、文物、危险废物、医疗卫生、商贸和成品油、产业园区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汛期特点和各自实际,根据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段特点和汛期天气变化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保持持之以恒,以更强的力度抓好森林防火和防汛工作

(一)持续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当前全县正处于森林防火关键时期,清明前后又是森林防火极其重点时段,为严格落实318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324日全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要持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毫不松懈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紫安委办发〔202161号)要求,在森林防火期内严密巡查管护,严控野外用火,靠前部署应急力量,第一时间科学高效处置火情,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度汛工作。5月起我县将全面入汛,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主动应对、迅速行动,从责任、措施、监管、保障等方面入手,围绕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演练、队伍、物资、经费、通讯预警等工作,认真开展汛期检查,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水利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协调指导作用,坚持预防处突结合、防抗救并重,有力有序防范应对水旱灾害,努力把水旱灾害风险损失降到最低,要抢抓当前有力时机,在汛前组织开展以防范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为重点的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排查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特别是对水库、堤防、矿山、尾矿库、施工工地、危旧房屋、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等重要部位以及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重患必停”原则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汛期安全生产的,要实行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到位、隐患消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重大危险源要严密监控、严格管控,防止事故发生。要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相结合,对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和经营点,要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四、保持工作合力,以更足的韧劲走深走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聚焦“集中攻坚”,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按照《2021年紫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紫安委办发〔202126号)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要充分发挥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专业优势,形成全县“集中攻坚”工作合力,针对2020年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深挖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原因,落实完善治理措施,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努力实现全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有序。

(二)认真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2021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更加重于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要努力健全人民群众安全教育体系,将安全文化元素多途径融入社区、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持续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和生产经营单位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真正解决事发于无知、事发于盲目的问题。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提早谋划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将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全县各行业领域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切实加强县城紫府路改造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监管。41日起,县城紫府路改造工程将全面实施,为保障紫府路改造施工的顺利进行和紫府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县住建局要切实加强紫府路改造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管,完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加强施工作业秩序管理,保障紫府路改造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同步推进,防止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在加快紫府路改造施工进度的同时,县交警大队要做好交通疏导,严厉打击紫府路违规停放车辆,防止出现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县教体科技局要指导县直相关学校加强道路安全教育,严禁出现学生拥挤和踩踏事故,确保教师、学生在紫府路改造期间的出行安全。

四、保持应急状态,以更大的决心提升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第二季度处于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接续交替时期,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因素较多,安全生产工作的不确定性、突发性较强,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紫阳管理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高滩管理所,紫阳火车站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要求,严禁漏报、迟报和瞒报行为发生。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清明、“五一”、“端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前夕等节假日、重点时段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安全生产提示提醒并及时对外发布,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积极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培训和演练力度,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战性,确保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综合救援队伍和各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要在接到险情、灾情和事故报告后,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