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3月15日,紫阳县出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制度,提升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质量和效果。
出台《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制度》,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加强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的重要举措,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水平,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度》重点围绕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建立巡听旁听工作机制、聚焦巡听和旁听“两个维度”等理论学习最新要求,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形式要求、管理考核问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要求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党委巡察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推动理论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