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20 15:19来源: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0569 公开目录: 决策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安委办发〔2021〕36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内容概述 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公路管理段,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紫阳管理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高滩管理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应急管理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做好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能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极其重要。当前春节喜庆氛围尚存,各级“两会”召开在即,加之春运工作、疫情防控和灾害性天气,都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风险和挑战,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公路管理段、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紫阳管理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高滩管理所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形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整治,以有效化解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

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公路管理段、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紫阳管理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高滩管理所要结合本镇域、本园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研判春节、“两会”和灾害性天气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始终坚持严查严防严控,细之又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一)道路(水上)交通领域。要结合冬春交替季节和雨雪冰冻天气特点,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春节、“两会”期间道路、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提示函》(紫安委办发〔2021〕31号)的各项内容,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控,突出恶劣天气条件下可能造成的车辆相撞或坠河坠崖等事故风险,积极研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员、酒驾、醉驾、客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车船、重点路段(水域)安全,尤其要加大对“两客一危”、货运车辆、农村非客运车辆和汉江码头水域的安全监管,加强包茂高速、国道541、省道310及县乡村道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春运、“两会”等重要时段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公路管理段、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紫阳管理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高滩管理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二)烟花爆竹领域。要深入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从严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查非法运输、超量储存、无照无证经营、销售非法制品、销售场所违规使用明火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三)建设施工领域。要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现场防坠落、防坍塌、防风、防雨、防火、防工伤等各项措施,加大对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建筑垃圾、弃渣堆积、边坡工程和塔吊等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教体科技局等涉及建设施工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四)消防安全领域。冬春季节是火灾易发高发时期,要严格按照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吸取近期全国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商场、宾馆、饭店、车站、医院、民宿、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文化馆、娱乐场所、宗教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尤其要对新社区工厂、学生宿舍、集中隔离场所、临时搭建装修施工场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设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整改,严防火灾伤亡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交通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五)特种设备领域。全面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情况。(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广电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六)城镇燃气领域。要结合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储存、经营、使用等重点环节,及时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加强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的监管,治理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无证经营以及液化气钢瓶违规充装使用等违法行为,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宣传,确保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七)煤矿安全领域。要持续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煤矿企业“三个一律”的要求,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依法依规停工停产,要全面开展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水、火、冒顶、坍塌、片帮等重大灾害,重点整治越界开采、非法违法生产、私挖乱采等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24小时驻矿盯守制度,严格执行停工停产煤矿关闭整顿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各产煤镇政府,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八)非煤矿山领域。紧盯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严格落实停工停产工作要求,加强复工复产验收管理,严防非法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持续加强对私挖乱采、偷采、盗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夯实地下矿山、尾矿库、采石场、采沙场、排土场等安全整治基础,严防中毒窒息、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九)工贸企业领域。重点检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有限空间作业情况;粉尘防治情况;起重机使用情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防漏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经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民爆物品领域。紧盯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严格落实停工停产工作要求,持续检查储存销售企业值班值守、库存登记安全管理情况和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情况。(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危险化学品领域。要以防泄漏、防爆炸、防静电为重点,强化危化品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严防火灾、泄漏、爆炸、中毒事故。要严格按照《紫阳县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入境工作方案》(紫政办发〔2018〕10号)要求,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工作机制的落实,特别要强化临江道路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通行监管,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指定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线路,严防危化品车辆运输事故发生,全面消除影响汉江水质安全的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特点、天气变化和全国近期事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长期、持续、全面稳定。

三、统筹推进,全面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一)适时延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还未结束,各级“两会”召开在即,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公路管理段、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紫阳管理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高滩管理所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紫安委办发〔2021〕2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紫安委办发〔2020〕120号)要求,适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延伸至“两会”结束,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持续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全县总体方案时间节点安排,今年将重点聚焦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2021年紫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紫安委办发〔2021〕26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各自2021年度工作任务清单,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深挖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原因,落实完善治理措施,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切实提升,确保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三)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春节假期过后,全县各类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加之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县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务必要做好这一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指导,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制定复工复产计划,坚决落实重要环节、关键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换岗、新入职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原岗位工作人员安全知识的再培训和再教育,全面排查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对拟复工复产企业,严格按要求准备到位、履行相关手续程序后方可开工生产,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未到位的,严禁擅自复工复产,确保把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四)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不松懈。当前全县降水偏少,气温持续走高,春旱气候明显,森林火险等级偏高,春耕生产、祭祀扫墓、踏青游玩等活动明显增多,野外用火管控难度加大,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贯彻落实1月28日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抓实抓牢。各镇主要领导务必亲自部署、调度,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护林员包地块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到山头、防火措施落实到山头、防火责任夯实在山头”,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地段的巡查,在进山路口和坟墓集中地加强检查,落实专人看守,严防出现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全面禁止林区野外用火,要加强应急演练,健全队伍,备齐物资,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反应、科学扑救,在确保灭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禁群众无组织扑救,严禁组织残疾人、老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它未成年人参与扑救,严禁组织未经培训人员参与灭火。

四、加强应急值守,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第一季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关键时期,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公路管理段、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紫阳管理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高滩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要求,严禁漏报、迟报和瞒报行为发生。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车流、人流和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及时对外发布重要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积极督促、指导企业和社会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针对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特别是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各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要在接到险情、灾情和事故报告后,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