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11号)及《安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社区初审、我局审核,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2家用工单位(企业)符合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潘春芹等7人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为:对用工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给予2/3补贴,灵活就业人员按其当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共计社会保险补贴资金633362.03元。
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 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5日
联系电话:0915-2201523
地址: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
县纪委监督电话:4428401
国务院扶贫举报监督电话:010-12317
附件:紫阳县2021年第一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2021年第一批单位(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