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号建议案的复函

时间:2020-11-17 15:45来源: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号建议案的复函
编号 36 办理部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熊耀松 签发日期 2020年11月17日 类别 A
正文         消防通道被称为生命通道,必须时刻保障畅通。然而近年来,我国因消防通道被占用或堵塞,耽误火灾救援导致悲剧的事情不断发生。根据相关统计显示,全国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中,80%以上有消防通道堵塞情况;近10年的群死群伤火灾中,约半数因为消防通道阻塞,致使火情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悲剧的发生,与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小区停车位规划不足、居民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也与法律惩处力和震慑力不足有关。紫阳县小区建设逐年递增,小区消防通道管理极不规范,经常再现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现象,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建议:
        一、强化《消防法》相关内容和执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
        二、对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其消防通道的维护管理职责,建立严格的通道管理制度;
        三、不定期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设立消防通道占用举报投诉电话,发挥好社会各方面监督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发现阻塞消防通道违法行为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并及时做好接听处理。
回复 李谢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通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抓好落实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措施、积极整改落实。一是进一步夯实责任。收到建议案后,我局召集应急管理局、消防、城管和城关镇政府召开工作协调会,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就如何加强全县消防通道治理工作进行商讨并提出意见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实施,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城关执法大队和城关镇政府配合,迅速组织开展全县消防通道专项整治;二是严格检查,深化整治。8月中旬,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牵头组织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城管执法大队、交警大队、城关镇政府深入紫邑新城等小区开展联合检查,县电视台对检查全过程跟踪报道。此次联合检查整治了一批在紫邑新城步行街等重点区域违规停放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圈占遮挡消防设施、楼梯楼道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了重点区域消防标志标线,提高了全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常态化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和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全力维护全县的公共消防安全,县消安委办公室会同县应急局联合印发了《紫阳县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了联合执法、会商研判和媒体曝光等制度,从源头上为消防通道整治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政策支持;四是广泛宣传,提高意识。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各镇人民政府、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城管执法大队、交警大队,充分利用居民社区、住宅小区宣传栏,通过张贴公告等措施对消防安全尤其是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进行针对性宣传,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也进一步督促各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小区车辆按规定停放的宣传教育,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整治氛围,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下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搞好物业小区消防工作,积极督促县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履行服务内容,消防安全隐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形成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