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紫阳县双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紫阳县双安镇桐安村两室一场附属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双安镇桐安村两室一场附属建设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JWZB-GC-20201203
三、采购人名称:紫阳县双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紫阳县双安镇
联系方式:赵工 1550298797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东段
电话:0915-442988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新建挡墙,广场硬化3436.18㎡、填方4200m3、花坛35个、太阳能路灯8个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1071418.08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加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聘用的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6、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度);(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
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
9、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8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紫阳县世纪大厦1908室
3、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法人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493999766@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13399150706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10:30时;
2、磋商时间:2021年01月14日10:30时;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十、其他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田清
联系方式:0915-442988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501663711000003211097
(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子账户,请务必在缴费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