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时间:2020-12-02 08:55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文件名称 2020年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0-2379 公开目录: 政务督查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督查通报2020年第十二期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年12月02日
内容概述 2020年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20201118日,县政府督查室对2020年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研究第二批划入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原则同意《紫阳县第二批划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与相关审批部门进一步对接核实,抓紧完善第二批划转事项清单,加快划转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目前已修改完善,并报县政府审定。

二、审定2019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结果

(一)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县考核办、县财政局、人行紫阳支行关于2019年度全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结果,按照《紫阳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对农业银行紫阳支行、紫阳县农商银行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考核办、县财政局、人行紫阳支行

落实情况:已办结。

(二)由县发改局负责,拟定通报表彰文件,按程序送审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发文通报表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20201112日以紫政办函〔2020〕57号通报表彰。


三、研究部署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一)原则同意《紫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和《紫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组成人员》,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20201028日以紫耕房整治组发〔20201号、紫耕房整治组发〔20202号印发。

(二)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紫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深入细致排查,确保摸排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到范围清、标准清、时间清、责任清、措施清,为下一阶段开展分类处置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1120日全面完成紫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

四、研究县建筑设计院、供水公司、中心苗圃、毛坝茶场转企改制有关问题。原则同意紫阳县建筑设计院、供水公司、中心苗圃、毛坝茶场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由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茶业发展中心分别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和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茶业发展中心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修改完善转企改制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审定。

五、传达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一)原则同意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的四条工作措施,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进一步细化治理方案,明确资金来源、责任分工,务必在年底前完成县内所有受污染地块的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111日印发《紫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案的通知》,目前已完成县内受污染地块的治理工作。

(二)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牵头指导,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配合,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蒿坪镇、洞河镇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蒿坪河、明华煤矿污染治理,确保蒿坪河、小米溪沟入汉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目前已完成详查方案编制,并申报了详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待资金下达后组织招标采购。

六、传达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一)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中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迅速起草我县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和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按程序送审印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2020820印发了《关于成立紫阳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紫阳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专班的通知》。已拟《紫阳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方案》《紫阳县打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工作方案》,目前正在修改完善。

(二)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筹备我县汉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待全市退捕禁捕工作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1120日召开了汉江禁捕工作筹备会。

(三)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牵头,县发改、交通、水利、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配合,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配备执法装备,配齐执法队伍,扎实开战渔政联合执法。同时通过印发通告、电视广播、短信提醒、微信推送等方式加强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已建立了长江禁捕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每周召开一次长江禁捕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各自部门相关工作情况,协商相关工作事宜。二是已购置执法快艇、无人机等执法装备,充实执法人员,加强禁捕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了两轮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巡逻艇3艘,无人机1架,对汉江、任河水域开展了重点集中巡查,劝离江边垂钓人员15余人,现场宣讲禁捕法规20余人,检查船舶32艘,收缴违禁渔网8副。三是印发了《紫阳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通过广泛张贴、发放禁渔通告、电子屏滚动播出、组织会议宣传动员、微信群广泛转发等形式,结合百日走访活动,重点与涉渔人员面对面开展宣传动员,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网上网下监督举报,发挥广大群众和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长江禁捕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将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与河湖长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完善江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与人工巡查相结合,实现重点水域监管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目前已委托电信公司制定设计方案,在原有基础上安装和维护视频监控设备,对汉江紫阳段、任何流域段水面进行实时监控。同时与河湖长制相结合,加强汉江及全县河流域人工巡查,确保禁捕工作落到实处。

(五)由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将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涉关镇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约束性任务,纳入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河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禁捕退捕工作推进不力的,进展迟缓、禁而不绝、禁而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河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

(六)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水利局和涉关镇配合,围绕建立野生多鳞铲颌鱼的繁育基地进行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按程序送审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完成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野生多鳞铲颌鱼繁育基地建设的调研报告》,按程序审定后组织实施。

(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紫阳分局配合,在已有的小流域流水养殖基础上,结合全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完善全县渔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对全县适宜流水养殖地块的现状和四界范围作了统计和测定,完成了渔业发展规划的前期选点、测绘工作,目前正在修正县渔业发展规划。

七、研究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规划建设有关问题

(一)原则同意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由县发改局、卫健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县人民医院负责,迅速优化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规划设计,将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8亿元以内,严控资金债务风险。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卫健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目前正在优化完善规划方案。

(二)由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负责,在项目前期工作完备以后,提交项目建设报告,经批准后组织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办理中。正在完备项目前期工作。

(三)由县发改局、县卫健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尽快将项目情况、市上有关要求专题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将本次会议确定的事项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同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汇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卫健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1117日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