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1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1-14 10:03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1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0-1949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20〕99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年11月14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1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紫阳县2020-2021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紫阳县2020-2021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0-2021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部门协作、镇村参与、群防群治的原则,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精准治霾、科学治霾、铁腕治霾,持续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努力实现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

二、工作目标

县城全年优良天数不少于322天,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30微克/立方米,实现秋冬季优良天数同比增加,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三、范围步骤

以县城规划区、城关镇、蒿坪镇、向阳镇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到2021年3月15日结束(冬防期),分为宣传教育、集中攻坚、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宣传教育和集中攻坚同步开展、交叉推进,其中2020年12月31日以前为宣传教育、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1日至3月15日为巩固提高阶段,三个阶段压茬滚动推进。

四、任务分工

“5+1”(燃煤、餐饮油烟、扬尘、机动车排放、烟花爆竹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污染防治为重点,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整治工作分为专项整治和群防群治两大类。专项整治类由部门实施、镇村配合,群防群治类由镇“吹哨”、部门执法。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

(一)专项整治类。主要包括散煤、扬尘、移动源、燃煤锅炉、页岩砖厂、汽修行业废气、“散乱污”企业等污染整治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各镇配合。

1.散煤污染整治

(1)煤炭经营市场清理整治由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实施;

(2)散煤煤质抽检任务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

2.扬尘污染整治

(1)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其中涉及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及老旧城、棚户区改造的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国省道交通工程工地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防洪及堤防工程工地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

(2)县城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绿化、硬化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3)县城道路扬尘整治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国省县道道路扬尘整治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

(4)渣土车“跑冒滴漏”等整治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3.移动源污染整治

(1)高排放机动车污染及机动车区域禁限行整治由县公安局负责实施;

(2)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由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配合;

(3)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由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牵头,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经贸局等项目工地主管部门配合;

(4)油品质量、油气回收和黑加油站整治由县经贸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配合。

4.燃煤锅炉污染整治

常压锅炉整治由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负责实施,承压锅炉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贸局配合。

5.页岩砖厂、工业企业等重点污染源单位燃煤整治

由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配合。

6.汽修行业及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整治

(1)汽修行业废气整治由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牵头,县交通局配合;

(2)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整治由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牵头,县经贸局配合。

7.“散乱污”企业整治

由县经贸局负责实施。

8.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由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牵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

(二)群防群治类。主要包括散煤、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物料堆场、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垃圾焚烧等污染整治,由镇村“吹哨”及时上报,部门“报到”采取执法行动。

1.销售、燃用散煤整治

餐饮经营户散煤整治由县住建局执法;散煤销售摊点清理取缔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

2.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由县住建局执法,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参与。

3.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1)烟花爆竹禁放整治由县公安局执法;

(2)烟花爆竹禁售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县市场监管局参与;

(3)冥币禁烧由县公安局执法,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参与。

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整治

(1)秸秆禁烧整治由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执法;

(2)秸秆综合利用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5.物料堆场扬尘整治

(1)工业企业厂区内物料堆场、商品混凝土企业厂区内物料堆场、河道外周边沙石物料堆场由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执法;

2)河道内砂石等物料堆场整治由县水利局执法;

3)市政及建筑工程工地内物料堆场由县住建局执法;

4)采矿采石企业物料堆场整治由县自然资源局执法。

6.垃圾焚烧整治

县城建成区垃圾焚烧由县住建局执法,其他区域由各镇村整治。

各部门承担的具体整治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等严格依据《紫阳县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及各专项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健全组织机构

专项整治工作在县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调度研判、任务下达和问责移交,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协调领导包抓、部门帮扶工作,协调推进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意义更加特殊。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措施,抓紧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持续用好“吹哨报到、协调反馈、督查督办、宣传教育、问题线索移交”五项机制、“白黄红”三色督办单等制度,实施通报、预警、约谈和责任追究。

(三)加大督查督办。通过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工作纪律和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工作法”,加大“督政查企”力度,对失职渎职或作风不实、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责任,倒逼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和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