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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高桥镇中心学校1-5年级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0-12-07 10:50来源:高桥镇中心学校

紫阳县高桥镇中心学校,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紫阳县高桥镇中心学校1-5年级校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高桥镇中心学校1-5年级校服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紫阳县高桥镇中心学校

地址:  紫阳县高桥镇街道

联  人: 唐老师  电话:13992557638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紫阳县高桥镇中心学校1-5年级校服采购项目,预计869套,最高限价每套248元;(男女秋冬运动服梭织外套、男女秋冬运动服梭织长裤,共2件套)

项目用途:学生上学使用(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资金来源:家长自筹

采购预算:人民币 215512.00 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原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谈判现场需携带上述资质查验。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六、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09日  09:00—17:00

2、领取地点:紫阳县高桥镇中心学校

3、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13992557638

七、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上午10点(节假日不休)

2、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5日上午10点30分。

3、开标地点: 高桥镇中心学校党员会议室

紫阳县高桥镇中心学校

2020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