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
索引号 | zyxzfzyxscjdglj/2020-0004 | 公开目录: | 执行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20年第12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12月0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年12月02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近期,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310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紫阳县川国面都面馆使用的肉臊子,亚硝酸盐:检出值为92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令销售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有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
食品抽检情况汇总表
序号
抽检机构
抽样单号
被抽样单位
名称
被抽样单位
地址
样品名称
生产加工
日期
检验
机构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
1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XC20610924755500110
紫阳县川国面都面馆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邑新城二号楼2号门面
肉臊子
2020-11-03
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1〕1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
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
亚硝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