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310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紫阳县川国面都面馆使用的肉臊子,亚硝酸盐:检出值为92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令销售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有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