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紫阳县人民政府>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正文详情

2019年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政策的公告

时间:2019-01-04 15:45来源: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紫阳县2019年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政策一览表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1)。

紫阳县纪委的监督电话:0915—4428401

国务院扶贫举报监督电话:010-12317

    

附件1:

紫阳县人社局惠民政策一览表

    单位:(签章)                                                                                     填报时间:

类别

项目

享受对象

申报流程

资金兑付流程

政策依据

享受人员类别(是否贫困户)

备注

名称

兑现标准

1

职业培训补助政策

职业培训生活和交通补贴

参加80课时以上技能培训,每人每天50元。

参加职业技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培训结束后,补贴资金由培训机构根据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出勤情况垫付给个人,与培训补贴同步申请。

由培训机构申报县人社局初审后向县财政局申报补贴资金审核合格后兑付到培训机构对公账户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安康市职业培训助推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安人社发[2017]53号)

2

产业技术培训

每个课时20标准

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个人报名→镇社保站汇总报名→委托民办培训机构培训

由培训机构申报县人社局初审后向县财政局申报补贴资金审核合格后兑付到培训机构对公账户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安康市职业培训助推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安人社发[2017]53号)

3

职业技能培训

就业技能培训时间应不少于80个课时,补贴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800元。

贫困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个人报名→镇社保站汇总报名→县培训中心培训审核→县培训中心推荐就业

由培训机构申报县人社局初审后向县财政局申报补贴资金审核合格后兑付到培训机构对公账户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形势下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18]306号)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职业培训助推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安人社发[2017]53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40号)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