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09-30 16:24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0-0280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20〕84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当前,农林产品收获期与胡蜂活跃期叠加,且蜂巢隐蔽,一旦无意侵犯其活动区域,极易引发群体攻击,严重影响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近期我省商洛市就发生一起胡蜂蛰人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做好全县胡蜂防治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现就胡峰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治工作。胡蜂是一种体大身长毒性大的昆虫,人被蛰后会出现过敏反应和毒性反应,严重者导致死亡。由于近期天气放晴、气候回升,气候条件适宜胡蜂大量繁殖,再加上部分群众缺乏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极易发生胡蜂蜇人引起的伤亡事件。各镇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坚决把胡蜂防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做好防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加大宣传防范力度。各镇和县林业等部门要通过编写胡蜂防治小册子、印制宣传单,结合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组织镇村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传讲解防范知识,普及预防方法,强化应急处置常识的普及,增强群众预防和自救能力。各镇要在有危害的地方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设置警示标牌,使群众提前预防,以免遭受其伤害。县教体科技局和各学校要在学校醒目张贴胡蜂防治警示通知,扎实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及应急处理能力。县文广旅游部门要在景区景点宣讲预防知识和紧急救治方法,提高防范意识。县林业部门要建立胡蜂监测预警机制,与公安、卫健、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三、开展重点灭杀工作。各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胡蜂窝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有能力灭杀的及时灭杀摘除。县林业局前期已给各镇配备了必要的防护服装等基本设备,各镇要组织成立防治灭杀专业队,对公路沿线、村庄周围、学校附近、景区景点等人口密集的地方,进行集中灭杀,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对危害严重的地方或人力无法灭杀的死角,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设立警示标识,确保不再发生意外,同时各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农综站、市场管理所、公安派出所对外地来紫人员非法采摘、收购胡峰巢(俗称葫芦包)的违法商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杜绝人为原因引起的胡峰伤人事件。消防部门负责做好重点区域胡蜂灭杀等工作,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处置工作。

四、及时开展救治工作。县各级卫生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胡蜂伤人的救治工作,加强对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防治业务培训,配备治疗急救药物,确保伤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县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胡蜂蜇人救治工作小组,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派出得力救护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尽最大努力降低致死致残。对胡蜂蛰伤患者一律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救治模式,将治疗费用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救助,决不得因费用问题耽误和影响救治。

五、切实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胡蜂防治工作。当前正值“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各镇和林业、卫健等部门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安排,确保信息畅通,加强防范,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工作纪律。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胡蜂伤人,对因防范措施落实不力、救助不力而发生胡蜂蜇人死亡病例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