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0年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0-0261 | 公开目录: | 政务督查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督查通报第九期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年09月10日 |
内容概述 | 2020年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
2020年9月5日,县政府督查室对2020年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定《紫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
(一)原则同意《紫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由县人社局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已于2020年7月16日以紫政办发〔2020〕67号文件印发实施。
(二)近期召开全县稳就业工作会议,由县人社局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抓紧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已于2020年9月3日召开全县稳就业工作会议。
二、研究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问题。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上述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土地出让相关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启动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分别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发布公告,待挂牌结束,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用地手续。
三、研究紫阳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校安工程)第四标段工程,紫阳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整治)蒿坪镇森林村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程,紫阳县城河堤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紫阳县城江南新区供水工程4个工程变更
(一)原则同意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校安工程)第四标段工程变更内容,由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按程序完善变更手续。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教体科技局、招投标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已按程序完成变更手续。
(二)原则同意紫阳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整治)蒿坪镇森林村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程变更内容,由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按程序完善变更手续。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招投标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已按程序完成变更手续。
(三)原则同意紫阳县城河堤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紫阳县城江南新区供水工程等两个工程的变更内容,由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按程序完善变更手续。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利局、招投标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已按程序完成变更手续。
四、听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汇报
(一)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中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制定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于2020年8月25日以紫政办发〔2020〕77号文件印发实施。
(二)同意成立紫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陈莲同志任组长,罗云忠同志任副组长,各镇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刘洪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配合、深度参与,共同做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成立紫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三)同意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经费纳入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县自然资源局商县财政局,按照“充分利用前期编制单位工作成果、避免重复多头调查、依法依规确定编制单位、最大限度减少成本”的原则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研究。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前期已下达预算资金400万元,目前已发布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单位招标公告。
五、听取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负责,抓紧筹备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
落实情况:会议时间待定。
(二)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紫阳分局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2名工作人员,承担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由县财政适当安排创建经费。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财政局
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已与县财政局协商,待临聘人员到位后,安排创建工作经费,目前正在组织招聘工作。
(三)原则同意从省上下达的西门河、汉江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中调剂资金,用于蒿坪滴水岩“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整治工程,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目前正在组织专家评审,待该项目完成招标后,按照实际金额调剂资金予以解决。
(四)由蒋学军同志牵头,县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立即在全县开展一次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坚决遏制建设工地及道路扬尘、餐饮油烟污染、农村污水垃圾乱排乱倒、私挖滥采等现象,以良好的整治效果迎接中央第二轮保护督察。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
落实情况:已于2020年7月27日下发了《关于对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自查通知》(紫环整改发〔2020〕1号)文件,目前已完成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市整改办。
六、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坚决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共同构建“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各部门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细化责任落实举措。要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对履职不尽责、作风漂浮的,及时通报、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落实情况:已于7月17日 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并与各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订了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由杨建同志负责,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紧盯道路和水上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物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高风险领域,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负责对各镇各部门防汛防滑工作进行抽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预案调整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重点监控到位。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落实情况:按照工作要求,县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2020年紫阳县“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咨询活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及措施,并于8月10日至20日成立专项督查组和综合督查组,对各镇各部门防汛防滑工作落实情况和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全县共排查安全隐患273处,针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交办,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县安委办负责,进一步完善横向覆盖各主要涉灾涉险部门、纵向联通镇村的应急指挥体系,坚持专兼结合,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和培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按要求储备好应急物资,确保发生险情能够立即自救,最大限度争取救援时间和主动权。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落实情况:按照省市要求,县安委办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指挥体系,加强与各涉灾涉险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县、镇、村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采购各种抢险器材及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培训和宣传等活动十余次,并顺利完成了标准化应急救援中心值班室建设,畅通了县、镇、村信息渠道,确保发生险情能及时得到有效处置。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由县安委办牵头,全面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特点,加快建立定期会商、监督检查、挂牌督办、工作报告等配套制度,推进专项整治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坚持抓点示范,注重探索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成制度成果,培育工作亮点,建立“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落实情况:一是县安委办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进一步加强了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每半年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已落实各镇各相关行业部门定期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随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目前定期会商制度正在制定中。二是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切实整改到位。三是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好经验做法,在全县进行推广学习,并报送省市,争取省市亮点工作的申报。
(五)关于应急管理局提出的两个具体问题。一是人员不足问题,原则同意采取招录方式予以适当补充,由应急管理局商县委编办和人社局制定具体方案报县政府审定。二是原则同意购置水上救援装备,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商相关部门拟定购置方案,报政府审定后加快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落实情况:一是人员不足问题。已招录2名公务员,目前5名事业单位人员正在招录中。二是购置水上救援装备问题,已完成招标工作,目前正在与中标公司签订供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