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一周一村”流动办公模式的创新实践

时间:2012-02-23 16:39作者:李怀琴 刘全军来源:《政法天地》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司法局实施“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以来,在基层司法所探索并推行 “一周一村”流动办公模式,使司法行政机关所担负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直接覆盖到村组,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2010年上半年陕西省综治委对全省政法系统公众满意度进行的调查测评工作中,紫阳县司法行政系统公众满意度为75.78%,名列全省107个县区第8名,这正是司法所“一周一村”流动办公所取得的明显成效。

“流动办公”根扎基层

该县以提升平安创建知晓率和社会治安满意率为目标,努力探索为民服务的新机制新方法,将履行工作职责与辖区地域特点紧密结合起来,率先在麻柳司法所试行“一周一村”流动办公模式,在取得成功经验以后于今年年初在全县各个司法所推广实行。“一周一村”流动办公,就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每周深入到辖区内一个村(社区)进行流动办公,变群众来访求助为干警下访服务,开辟了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司法所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极大的方便了辖区群众特别是边远村组群众的法制需求,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打牢了根基。在 “一周一村”流动办公过程中,司法所每个周除一人留守值班以外,其余工作人员都要选择一个矛盾突出、法制需求大的村组进行驻点办公,每次2-3天时间,吃住在村组,工作在村组,并将每日工作情况如实填写到《“一周一村”工作记录》中,返所时由村组干部在《“一周一村”工作记录》上签署意见,将《“一周一村”工作记录》和村组干部的意见作为考核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与年终考核奖励和补助发放相挂钩,既要保证工作实效,也要着力增强工作人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积极性。

实行“一周一村”流动办公模式,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建立了稳固的宣传阵地,通过设置固定宣传展板、创办网络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开展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宣传,以其生动的趣味性、通俗易懂的大众性来引导村民群众自觉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进而为村民群众依法解决自己身边的争议事项指明方向。集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召开座谈会、院落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以后,充分利用农闲时间把聚居点周边的村民群众召集在一起,面对面的宣传与村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剖析日常法律争议发生的原因和预防化解争议的法律途径,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通过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事例教育引导村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深入到村组及时走访有关纠纷当事人和知情人,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所争执的矛盾焦点,努力寻求村内有较高威望的知名人士参与纠纷化解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走访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杜绝重新违法犯罪。每到一个村组,司法所工作人员都要向村组干部和帮教人了解村内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近期状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进行走访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他们的认罪伏法意识。同时,工作人员还力所能及的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解决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到情理与法理并重,使他们彻底远离违法犯罪。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到村组以后,主动介入村内涉法事务,指导村委会依法实行民主管理,预防违背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原则的事情发生。积极帮助村民群众起草拟定有关劳动用工、合作承包等方面的合同文书,避免法律风险。遇有侵犯老人、妇女儿童及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代写法律文书、代理申诉控告、代理诉讼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周一村”服务基层

以“一周一村”流动办公模式深入开展“法律知识进万家”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法制宣讲教育,在 “百村千场”十万村民受教育法制进乡村活动和“百校百场”万名学生受教育法制进校园活动的基础上,通过“一周一村”流动办公,将法制宣传主阵地延伸到高速路建设工地、新工业园区、矿山企业和中小学校园,有针对性的开展有关征地拆迁、劳动保障、惠农政策、校园安全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工作。司法所通过“一周一村”流动办公的形式举办各类法制报告会882场次,刷写法制宣传标语1512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5种 8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6500余人次,受教育总人数达到21.8万人次,在全县上下营造了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以“一周一村”流动办公模式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通过“一周一村”流动办公,组织动员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广泛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形成镇村联动、上下协调的大排查、大调处机制,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3起,调解成功1942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7%,防止民转刑案件9起,预防群体性事件9起。以“一周一村”流动办公模式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案件646件,其中代理诉讼案件251件,外出务工维权案件22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42件,公证处办案92件,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案件235件。法律服务共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6.7万余元。维权,受到有关领导、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通过“一周一村”流动办公对全县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进行了统一的摸底排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帮教措施,逐一签订帮教协议书,使安置帮教工作日趋规范,为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全县215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登记在册,无一重新违法犯罪,71名社区矫正对象均能认真接受教育改造,无重新违法犯罪行为。

“第一时间”下访群众

实施“一周一村”流动办公模式后,司法所“近距离”地接触村民,“零距离”地服务群众,“第一时间”排查化解各种纠纷矛盾,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促进了“平安紫阳”建设,为构建“和谐”农村添砖加瓦。在没有根本性地改变组织和人员情况下,用同样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民办了更多的事,使司法所的职能又得到了延伸和转变。对于民众来说,服务的无偿性拉近了服务者和服务对象的距离,响应了国家为农民减负的政策。提高了村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大家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一周一村”流动办公采取多种形式,组成法制宣讲团,深入到各村组,举行法制报告会,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等,向群众讲解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各类基本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定期对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训练他们的调解技能和相关法律知识,再由这些受过培训的人负责日常纠纷调解工作,从而提高了全县调解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锻炼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提高了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能力,提高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自从推行“一周一村”流动办公模式以来,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作风更加优良,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为创建“平安紫阳”、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