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警方联合村民解救一条野生大鲵,用实际行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持续维护秦岭良好的生态环境。
8月6日,紫阳县公安局红椿派出所接到村民靳某报警称,其在河边发现一只褐色的“四只脚的怪鱼”被夹在石缝处,无法动弹,随后将这只“怪鱼”从石缝中取出后带回家中,为妥善处理,靳某随即拨通了辖区民警电话。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经初步判断,该“怪鱼”重约5斤,体长约80公分,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大鲵(又称:娃娃鱼),从体态上看,其形态自然,精神状态良好。为确保该“鱼”安全回归自然,民警及时联系政府农综部门确定放生地点,最终驱车十几公里后,选择一处适宜栖息地将其放归自然。
警方提醒,如在野外发现珍稀保护动物,请及时联系政府相关部门或拨打110,请勿私自将其带回家中或售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近年来,紫阳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河道警长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及法治宣传贯穿日常工作始终,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实现了生态环保全面覆盖、无缝对接,让“生态绿”“天空蓝”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