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阳县小米溪沟废渣淋溶水应急处置工程已由紫阳县发展改革局以紫发改投资【2018】5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紫阳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洞河镇云峰村三、四组。
2.2工程规模:新建处理池14座、配套用房768㎡,购置安装配套设备60台(套)。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项目前期勘察及现场三通一平,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后的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维护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能力;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环保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中级及以上职称;
3.4省内企业及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信用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可查询;省外企业及委派项目经理资质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信用信息必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由1家施工企业、1家设计单位组成,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与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投标。
3.8业绩要求: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一项类似水污染防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9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党校路南苑国际2号楼C401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紫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紫阳县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紫阳县紫府路 地址:汉滨区党校路南苑国际2号楼C401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人:孙娟
联系电话:0915-4426625 联系电话:15332649987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