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高桥镇板厂村避灾移民安置点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8-09-05 1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阳县高桥镇板厂村避灾移民安置点配套设施工程已由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投资[2016]3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紫阳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挖填土石方量挖方308立方,回填1298立方,土石比2:8;制作安装生态栏杆234米;安装一体化太阳能路灯20盏;砌筑树池57个,砌筑雨污水检査井27个;新建室外梯步长35米,宽度为3.6米;新建挡墙高度5米,长度15米;场地铺装灰色透水砖路面1856平方米;铺装DN400雨水涵管446米;电缆地埋共计675米;铺装给水管网665米,铺装DN500污水管网236.6米;铺装DN400污冰管网123米;砌筑化粪池1个;购置垃圾分类回收桶5个;绿化乔木种植桂花树共计87株;绿化种植麦冬共计1175平米;録化灌木种植红叶石楠冠幅0.9米共计100株。 计划投资:232.3329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即紫阳县高桥镇板厂村避灾移民安置点配套设施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200万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3.5投标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的资格、信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附网站截图);省外企业及委派项目经理资质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查询栏中可查询,企业业绩、信用信息必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2楼),持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并现场查询(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文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7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紫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紫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紫阳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紫阳县高桥镇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729458000              电    话:0915-3236366

 

 

 

2018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