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紫阳县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具备规定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CG-2018-TP-9号
三、采购人名称: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二路
联系方式:0915-4428670 138915908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及传真:0915-2111989 2111986(窗口)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县城及城乡结合部全年消杀4次,创国家卫生镇(焕古镇、洞河镇)全年消杀4次及三防设施安装,创省级卫生镇(蒿坪镇、红椿镇、瓦庙镇)4次病媒生物消杀达标;县城六小行业全年消杀4次;消杀药品的购买;县城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及城乡结合部孳生地消杀治理。具体参数、要求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性质:专项资金
采购预算:4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允许生产或经营所述设备及物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4、参加谈判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
5、供应商必须通过省爱卫办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资质审核,取得陕西省有害生物防制服务备案证。
6、供应商所提供本项目的消杀药品具有的有效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
7、供应商公司具有5人以上的有害生物防治员资格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的领取: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
3、供应商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持①营业执照影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影印件),法人亲自办理的不提供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影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影印件(影印件留存)一套免费领取谈判文件。
九、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
2、谈判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
3、谈判地点: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号交易室。
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