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紫阳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大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具备规定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县政府办公楼大维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ZYCG-2018-CS-3号
三、采购人名称:紫阳县人民政府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政府机关大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8690511866
四、磋商组织机构名称: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915-2111989 2111986(服务窗口)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县政府办公楼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60.00万元整。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营所述服务项目且无不良信用记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4、参加磋商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
5、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7、响应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8.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8.2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8.3 响应供应商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磋商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4 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采购窗口。
3、获取方式:现场提交资料后免费获取。
4、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持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未实行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应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不提供);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14:30。
2、磋商时间:2018年4月12日14:30。
3、磋商地点:紫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室。
4、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