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阳县蒿坪镇狮子沟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投资[2016]4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省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紫阳县蒿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即:
紫阳县蒿坪镇狮子沟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小区道路及人行道硬化长165米,场地硬化2700㎡,浆砌砖花坛40米,净跨6米人行桥1座,钢筋砼盖板排洪沟35米,浆砌石收水八字口1处,河沟改道开挖土石方1600m³,新建左右岸河堤共370米,已成挡墙抹面90㎡,拦砂坝1处,预制混凝土护栏270米,30m³化粪池一座,排污管道180米,污水检查井12座,一体化太阳能路灯7盏。工程预算投资120万元。计划工期60天。
2.2 招标范围:紫阳县蒿坪镇狮子沟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持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4日9时00 分,地点为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2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协会网和紫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紫阳县蒿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蒿坪镇狮子沟村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15129355678 电 话:0915-3236366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