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阳县汉王镇2017年交通脱贫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已由紫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以紫脱办发(2017)112号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紫阳县汉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紫阳县汉王镇2017年交通脱贫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紫阳县汉王镇汉城村。共1条路段(田沟至1-6组凉水井),设计总里程全长4.84公里。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面整治、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安保工程等。工程计划投资约112万元,计划工期60天,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为紫阳县汉王镇2017年交通脱贫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工程量清单和该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3.5 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月4日至2017年 8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要求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5日上午9时0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紫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北信息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紫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汉王镇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5129350818 电 话:0915-3236366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