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YCG-2017-XJ-12号
三、采购人名称: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紫阳县环城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5-4422336 1399258407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及传真:0915-2111996 211198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为:办公桌40张、办公椅43把、铁皮柜档案柜20个、木质档案柜4个,详细参数见询价通知书;
采购预算:9.4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允许生产或经营所述设备独立法人且无不良信用记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法人参加无须提供)。
4、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办公桌椅及木制档案柜)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检报告及厂家授权本次询价的授权书。
5、生产厂家须提供主要产品(办公桌椅及木制档案柜)的商标注册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询价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在获取时间内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经营者参加无须提供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在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窗口领取。
八、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询价会议时间:
1、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14:30。
2、询价会议时间:2017年5月9日14:30。
3、询价文件递交地点:紫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交易室(政务服务中心3楼)。
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