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阳县双安镇2017年第1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工程已由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投资〔2017〕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阳县双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紫阳县双安镇2017年第1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双安镇双河口村四组,建设内容为新建安置房10幢,共324套住宅,总建筑面积30202.91平方米。工程估算投资约3470万元,计划工期180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即:
第1标段:紫阳县双安镇2017年第1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工程施工;
第2标段:紫阳县双安镇2017年第1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监理工程师具有担任类似工程监理工程师经验。
3.2投标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资质、业绩、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可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者,请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持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6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1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紫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紫阳县双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紫阳县双安镇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5399365959 电 话:0915-3236366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