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紫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紫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CG-2017-ZB-7号
三、采购人名称:紫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5-4426724 1592915287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及传真:0915-2111990 2111985
五、采购内容、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咳痰机1台,震肺排痰仪1台,空气波气压治疗仪1台,亚低温治疗仪1台,新生儿培养箱(双面蓝光)1台,新生儿心电监护仪1台,双相波除颤仪1台,心电图机1台,纤维胆道镜1台,儿童心电监护仪1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69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工商部门允许生产或经营所述设备及物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有效。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生产企业的授权书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要求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办理的不提供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天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紫府路西段县政府隔壁)三楼采购窗口。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7年3月9日下午14:30。
3、开标地点: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号交易室。
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