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紫阳县界岭镇麻园村安置点室外工程已由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投资(2014)2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紫阳县界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紫阳县界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紫阳县界岭镇麻园村安置点室外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紫阳县界岭镇麻园村(原斑桃镇麻园村,下同)安置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浆砌石挡墙258立方米,道路硬化2007平方米,场地硬化740平方米,DN300HDPE排水管道612米,浆砌石排水沟20延米,砖砌检查井36座,跌水井4座,钢筋砼化粪池3座,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工程估算投资约100万元。计划工期60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为紫阳县界岭镇麻园村安置点室外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
2.3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关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委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且中标后正常施工期间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 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留存)一套,到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4日(详见招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签收地点)为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开标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协会网和紫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紫阳县界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地 址:紫阳县界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康市金州体育场训练馆1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5991334498 电 话:0915—4411125
备案机构:紫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紫阳县政府机关大院3号楼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15—4425561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