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紫阳县供水公司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紫阳县污水处理厂离子除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紫阳县污水处理厂离子除臭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CG-2016-ZB-6号
三、采购人名称:紫阳县供水公司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
联系方式:0915-4429689 1389150691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紫阳县人民政府院内
电话及传真:0915-4422737 4425562
五、采购内容、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弧形玻璃钢棚970㎡,玻璃钢格栅盖板7.2㎡,3000m/h离子除臭设备1套,除臭装置管道系统1批。(具体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伍拾伍万元(550000.00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工商部门允许生产或经营所述设备及物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有效。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生产企业具有省级以上除臭设计、施工资质;产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生产企业具有五年以上生产、施工经验;提供三项同类业绩,附用户证明材料;
6、提供国内有效的权威第三方对所投标的除臭装置的功能性与安全性检测报告;
7、为了保证业主所使用的除臭设备的技术售后服务及技术保障,近3年内制造商就离子除臭设备及其工程有过诉讼历史的将不被接受,制造商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要求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一套,经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核查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25日8:00-12:00、14:00-18:00,每天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紫府路西段县政府隔壁)二楼采购窗口(24号窗口)。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现场踏勘和答疑时间及地点:
1、答疑时间:2016年2月26日9:30
2、答疑地点:紫阳县污水处理厂(请自带测量工具)。
3、投标申请人必须参加答疑,如未按时参加答疑,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9:00。
2、开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19日